歷青染 作品

家產繼承(十一)

 杏兒攀上吳媽媽的胳膊,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吳媽媽,我知道你從前為了討生活,在林嬸孃手下做事,幫著林嬸孃栽贓我偷東西,甚至是你侄兒這事兒,都是身不由己,同為僕人,同在林嬸孃的手裡討過生活,我懂你,我也不恨你,林嬸孃才是咱們共同的敵人,若非她貪得無厭,想要謀害公子的性命,你這侄兒又豈會丟了性命。”

 走前公子把話說得清清楚楚,杏兒領悟了其中的意思,現在自然是能伸能屈。

 從前她遇事只知莽撞,自打跟在公子身邊,杏兒就學會以退為進,看似是退,實則是進。

 如今她放低了姿態,主動與吳媽媽親暱,說的也都是些掏心掏肺的話。

 林嬸孃的脾氣一向不好,誰在她手下討生活都不會太如意,杏兒也算是找準了吳媽媽的弱點,對症下藥。

 杏兒說得很對,若非林嬸孃貪得無厭,讓她想辦法弄走杏兒,後邊的事情就不會發生,她的侄兒就不會死。

 推卸責任是人的本能,即便明知道是自己錯了,若是有人給了臺階,都會順著臺階下。

 如今杏兒就給了吳媽媽一個臺階,讓她可以順理成章地把侄兒的死推在林茵然的身上,減輕自己的負罪感。

 杏兒見機,又補上一刀,徹底將吳媽媽的罪行推給了林茵然:“吳媽媽,咱們都是受害人,難道你不想懲治真兇,甘願替真兇承擔罪名?往後一生都在懺悔中度過嗎?”

 吳媽媽自然是想的,如今杏兒給了她很好的宣洩口。

 趁著吳媽媽動搖之際,杏兒繼續說:“這罪名憑什麼要吳媽媽您來承擔,林嬸孃卻能兩手乾淨不染塵埃?吳媽媽,我在嬸孃院中,您對我們這些普通僕人的好,我都記在心裡,冤有頭債有主,我們一起和林嬸孃把這份債討回來。”

 吳媽媽被杏兒鼓動,此時滿腔的怒火已經從杏兒身上轉移到林嬸孃的身上。

 是啊,憑什麼所有的惡果都要她來承擔,而她林茵然,卻能美美隱身。

 吳媽媽雖氣憤,卻不傻:“我可以回到庭府,可以與你們聯手扳倒林茵然,扳倒林茵然,你們過河拆橋怎麼辦?”

 來之前杏兒早就想到了這一點,對於吳媽媽的問題,她答:“吳媽媽,這您大可放心,從前的恩怨自然是一筆勾銷,你讓侄兒殺我,我反殺了你的侄兒,咱們也算互相有把柄握在彼此的手裡,我若對您落井下石,您不還有我的把柄在手裡嗎?到頭來我不也落不著好。”

 她這般說,吳媽媽才鬆懈下來。

 也是,即便杏兒無罪,清白的好兒郎又怎會要一個殺過人的女子呢?

 名聲尤為重要,杏兒當初不肯籤認罪書,亦是為了給自己留下一個好名聲。

 如此,吳媽媽才放心,她道:“好,我隨你回府,但我的工錢不能比原來低。”

 杏兒將自己買完東西剩下的五十兩銀票交給吳媽媽,“媽媽,這是我私人給您的,公子同我講了,工錢翻倍。”

 吳媽媽這才滿意,收起銀票,“如此,我便放心了。”

 杏兒:“那我便在府中等候吳媽媽了。”

 這些東西,公子早就想到了,也早就交代她了。

 杏兒也很聰明,一點就通。

 她並不害怕自己的名聲因此受損,將來若是吳媽媽有了二心,她絲毫不會手軟,即便是旁人知道她殺過人,她也能做到坦蕩,世上總有人超然物外,如公子與平安哥哥那般,不在意她殺過人,依舊以誠相待。

 這世間男子,總有人不怕她殺過人,並非所有的男子都循規蹈矩。

 從前她的目的是讓家人都過上好生活,如今公子幫她做到了,而今,她的目的是幫助公子管好家業,多讀書多認字,女子的一生,不該僅限於要嫁給什麼樣的人,讓對方給自己帶來什麼樣的生活。

 公子說命運應該掌握在自己的手裡,不應該寄託在別人的身上。

 杏兒如今覺得公子說得對,她可以認字讀書,多學知識,豐富自己,不應只想著嫁給一個什麼樣的男人,把自己的人生與男人綁定在一起,她也可以通過自己的努力,過自己想要的生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如今她手裡的錢,足夠她在居安城買一座宅子,把母親與弟弟妹妹一併接到城中居住,足夠讓弟弟和妹妹一起去書院讀書,找一個不錯的先生教他們讀書認字,又何須依靠男人?

 庭淵掌家不過幾日時間,林嬸孃快要發瘋了。

 杏兒現在成了府上的女管事,府上眾人也都倒向了杏兒,從前自己院裡的幾個丫鬟,紛紛跑去巴結杏兒,整日看不到人。

 從前吃穿用度她院裡都是頂好的,按照庭淵的配置,現如今每日吃食上就有了巨大的變化,從前每日都可喝雞湯魚湯,吩咐廚房做好就行,如今想要吃這些,得看廚房管事的臉色,杏兒故意卡著她們的飲食標準。

 特別是庭璋受到驚嚇,一直沒恢復過來,人參這種東西從前唾手可得,如今要半根煲湯都不行,短短几日,從外面買吃食和補品,就花了三十兩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