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青染 作品

家產繼承(十一)

 第11章

 庭淵之所以讓杏兒去找吳媽媽,原因有三。

 其一:吳媽媽跟隨林茵然多年,管家的能力不會太差,杏兒有她幫襯,能儘快掌管內宅。

 其二:吳媽媽知道很多林茵然的事情,她若是願意作證,林茵然下毒謀害庭淵這件事就是板上釘釘證據確鑿。

 其三:吳媽媽站在杏兒這一邊,能夠替杏兒吸引林茵然的目光,讓杏兒能夠韜光養晦,趁著這個空隙讓自己強壯起來。

 吳媽媽確實讓自己的侄兒殺杏兒,也正因此,才要把吳媽媽放在眼皮子底下,免得她再生出什麼么蛾子。

 人活在世,或是為名或是為利,只要用好了吳媽媽這把劍,必然能給林茵然致命一擊。

 杏兒反殺了吳媽媽的侄兒,這樣的事情在現代都會備受非議,哪怕大家都知道她沒錯,她是受害人,可人確確實實是她動手殺的,杏兒也並非要出家為尼終身不嫁,庭淵要替她的名聲考慮,免得將來議親遭人嫌棄。

 流言蜚語在任何地方都是最惡毒的刀子,一把把紮在人身上。

 庭淵讓杏兒去拉攏吳媽媽,也是想把這件事摁下,免得傳揚出去壞了杏兒的名聲。

 杏兒明白庭淵的用心良苦,買完了首飾和衣服後,去買了些上好的補品,根據庭淵給的地址,拎著東西上門。

 吳媽媽家侄兒死了快小半月,但屍體發現得晚,官府沒抓到人,林茵然也派人打點了吳媽媽,吳媽媽並沒將矛頭引向杏兒。

 若不然,排查下來,杏兒早就該上衙門去被縣令盤問了。

 也正是因為這一點,庭淵才斷定吳媽媽應該是把這件事給壓了下來。

 加之他這侄兒在居安城內也沒個好名聲,縣令派衙役四下調查,查出他乾的荒唐事,但凡和他有仇的,都有不在場證據,因此這案子就成了懸案。

 屍體被他們領回家中,已經下葬,如今頭七未過,吳媽媽還在家中守靈。

 杏兒找上門時,來開門的是個小女孩,是吳媽媽的女兒。

 杏兒禮貌地問:“小妹妹,吳媽媽家是住這裡的嗎?”

 小女孩探頭往外看了看,只看到杏兒一人,問:“你找我娘什麼事?”

 杏兒道:“我是庭府來的,麻煩你轉達一聲,就說庭府來的姐姐找她有事。”

 杏兒將東西遞給小姑娘,“這是給你們家買的禮物。”

 小女孩接過杏兒遞給她的東西,關上門,轉身去喊她娘。

 吳媽媽正在準備一家人的午飯,剛剛炒完一盤菜。

 小女孩拎著東西進入廚房,“娘,外頭有個漂亮的小姐姐,說是庭府的,來找你有事兒。”

 吳媽媽問:“她說自己叫什麼了嗎?”

 女孩搖頭:“沒有,她把這個給我,說是給我們買的補品。”

 吳媽媽以為是林茵然身邊的人,摘掉圍裙,和小女兒說:“你替阿孃看著火,阿孃去去就來。”

 女孩點頭。

 吳媽媽往外面走去,一開門,看到站在門外的是杏兒,頓時臉色一變,“你這個殺人兇手。”

 說著就上手拽住杏兒的胳膊,“你害死我的侄兒,還敢出現在我家。”

 杏兒已經預料到吳媽媽會有激烈的反應,由她拽著,卻沒挪動半分。

 “吳媽媽,你真想好,要拉我進屋?”

 拉她進屋,吳媽媽應該如何和家裡人解釋,杏兒為什麼會是殺侄兒的兇手。

 他們家至今沒動靜,就說明吳媽媽將事情壓了下來,可能她也沒想到,自己的行為會害死侄兒,也沒勇氣和家裡人承認,侄兒的死因是因為她讓侄兒去殺人。

 杏兒放鬆下來,只要吳媽媽用力拉,就能拉動。

 吳媽媽卻沒繼續拽她,鬆開了手。

 侄兒是他們家唯一的男丁,自家是兩個女兒,如今侄兒沒了,家裡人都很難過,若是讓家裡人知道侄兒是因自己的決定而死,自己怕是要成為罪人。

 杏兒看出她的猶豫,見縫插針道:“吳媽媽,你我本不該到這一步,你那侄兒,也本不該死。”

 吳媽媽不敢在門口和杏兒過多爭執,怕被家裡人聽到什麼動靜,侄兒死因她不敢讓家裡知道,此時只想快些把人弄走,問道:“你來做什麼?誰讓你來的?”

 杏兒:“您不在的這幾日裡,庭府已經變天了,嬸孃一家失去了管家權,公子現在是庭府實際的掌權人。”

 吳媽媽十分意外,自己這才走幾日時間,府中竟發生了這麼多事。

 她原想著等侄兒頭七過了,她就回庭府,畢竟庭府一年給的工錢十分可觀,足夠她養活一家子。

 “那你來找我做什麼?”

 吳媽媽很清楚,自己是林茵然這一邊的,而庭淵與她不是一路人。

 杏兒道:“公子說吳媽媽能力出眾,讓我來請吳媽媽回府,同我一起掌管庭府內宅。”

 吳媽媽聞言愣了,“你說公子讓我同你一起管內宅?”

 杏兒點頭:“是,公子說吳媽媽管家有一套,讓我來請您回去。”

 吳媽媽相當詫異,她對庭淵的印象還在那日他從自己手裡救下杏兒,幾句話,罰了她的月錢,險些將她從府上趕了出去,若非林嬸孃保她,恐怕她早就被趕出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