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幾又 作品
三十 決不放棄
方部長用有些顫抖的手,寫下了“餘國理同志工作態度好得沒話說”,“任勞任怨”等高度讚賞和評價的語言。不過,對餘又朵父親意外的事情,他寫道:具體原因和處理他不清楚,因為當時他不在統戰部,沒有參與處理。
方部長寫完後,認真簽了他的名字和日期,對餘又朵說:“你還需要我做什麼?”
餘又朵真的很感動:“這個已經夠了。”
方部長心有餘力地說:“以後還需要我做什麼,你來找我;你也告訴他們,需要我做什麼,我也會去的。”
“好的,謝謝!謝謝!”餘又朵說。
餘又朵出了方部長的家門,在電梯裡眼淚沒有控制住,就掉下來了,既是對方部長的感激,也是對父親的懷念!
根據清單還需要死亡原因,餘又朵又到了派出所,遺憾派出所沒有他父親的任何信息。工作人員介紹說1996年之前去世的人,派出所都沒有檔案了,因為發洪水有關材料都毀掉了。
餘又朵又趕到公安局,想查看當年關於父親意外的相關調查材料,但是接待人員告訴她,即使有當年材料或公安的記錄是不能給個人的。餘又朵解釋不是她要,是申報材料需要。接待人反覆強調,這是規定,不能給個人,餘又朵也無法強求,只好空手回來了。
餘又朵在家按照清單整理好了為父親申報“因公犧牲”材料,缺的部分就是死亡原因材料,她用書面形式彙報了缺的原因。
她帶著整理的材料又到了統戰部,找到林副部長。
林副部長說:“你看,基本的材料都不夠,怎麼申報?”
餘又朵問:“什麼基本的材料?”
“死亡原因呀?”林副部長說。
“這是你們公對公的事情,你們不去做怎麼夠?”餘又朵反問道。
“我們去了公安局,沒有呀。”林副部長說。
“好,即便像你說的公安沒有結論,你們也不能拿現在的申報材料清單來評判三十年前的事情吧?特殊事情特殊對待,你們的工作作風不能如此教條吧?”
“就是呀,三十年前的時期,哪能搞的清?”林副部長說。
“我父親的事難道是高新尖的事情呀?現在人都能上月亮了,哪有搞不清的事?就是不想搞!”餘又朵反駁道。
“你講怎麼搞清楚?”林副部長說。
“我材料中不是寫清楚了嗎?”餘又朵生氣地說。
“你寫的都是你自己的主觀東西。”林副部長說。
“是的,文字是主觀的,但是照片是客觀的呀,走訪是真實的呀,他們說的內容也是歷史客觀發生過的呀!我父親帶病工作發生意外是客觀的呀,你說我材料中內容哪項是主觀的?”餘又朵有些大聲了。
林副部長看著餘又朵沒有回答,餘又朵想,她幸好懂哲學,否則又不知道怎麼駁回林副部長的“主觀論”!
餘又朵繼續有力地反駁道:“好,你說我主觀,你拿出客觀的東西給我看呀!你說我父親不是公事,那就是私事,你們拿出證據說明我父親去辦私事呀!”
“那我們哪能知道他當時的想法?”林副部長說。
“我知道呀,我拿出證據了呀,兩天後的會議照片呀?你拿不出證據,那你就聽我的。”餘又朵說道。
“哦,你還來個法律上的疑罪從無?”林副部長說。
“就是呀?不對嗎?”餘又朵問道。
“好吧,好吧,我們倆誰也說服不了誰,你到組織部再聽聽他們的意見吧。”
餘又朵又到組織部,組織部武副部長說:“這個事情肯定要統戰部打報告,而且他們證明你父親確實是因公犧牲,我們才能批。”
“他們怎麼能定‘因公犧牲’?就是要你們一起定呀。”餘又朵想,他們就是在推諉。
“至少他們要打報告吧?這是程序。”武副部長說。
餘又朵又到統戰部要求他們打報告,林副部長無奈地說:“要打,你打,我們怎麼打?”
“好,我打!”餘又朵立馬答應下來。
餘又朵想為了父親的清白與公正,任他們折騰吧!
餘又朵添加了一份關於為她父親申請追認“因公犧牲”的報告,以及按清單整理好的材料送到了統戰部。
幾天後,得知統戰部並沒有把材料送到組織部,餘又朵又去找林副部長。
林副部長還是強調材料不全。
餘又朵壓著火說:“你不要口頭說缺這缺那,你要用書面的形式告之,我覺得缺的都是你們該做的。”
林副部長說:“好吧,我把你的材料直接全部送到組織部,看他們怎麼說?”
“那是你們的事。如果需要我個人能做的,我都可以做。”餘又朵沒有離開,盯著林副部長把材料送到了組織部武副部長那裡。
他們三個人在一起又爭論了一番,他們想駁回的理由依舊沒有說服餘又朵。
餘又朵說:“你們也不要想說服我放棄,我想你們可以給我的:要麼追認我父親“因公犧牲”,其他的我們都不追究了;或是你們給我書面的材料,不能追認‘因公犧牲’的理由。我好往下走,我要向上級部門繼續申訴。”
方部長寫完後,認真簽了他的名字和日期,對餘又朵說:“你還需要我做什麼?”
餘又朵真的很感動:“這個已經夠了。”
方部長心有餘力地說:“以後還需要我做什麼,你來找我;你也告訴他們,需要我做什麼,我也會去的。”
“好的,謝謝!謝謝!”餘又朵說。
餘又朵出了方部長的家門,在電梯裡眼淚沒有控制住,就掉下來了,既是對方部長的感激,也是對父親的懷念!
根據清單還需要死亡原因,餘又朵又到了派出所,遺憾派出所沒有他父親的任何信息。工作人員介紹說1996年之前去世的人,派出所都沒有檔案了,因為發洪水有關材料都毀掉了。
餘又朵又趕到公安局,想查看當年關於父親意外的相關調查材料,但是接待人員告訴她,即使有當年材料或公安的記錄是不能給個人的。餘又朵解釋不是她要,是申報材料需要。接待人反覆強調,這是規定,不能給個人,餘又朵也無法強求,只好空手回來了。
餘又朵在家按照清單整理好了為父親申報“因公犧牲”材料,缺的部分就是死亡原因材料,她用書面形式彙報了缺的原因。
她帶著整理的材料又到了統戰部,找到林副部長。
林副部長說:“你看,基本的材料都不夠,怎麼申報?”
餘又朵問:“什麼基本的材料?”
“死亡原因呀?”林副部長說。
“這是你們公對公的事情,你們不去做怎麼夠?”餘又朵反問道。
“我們去了公安局,沒有呀。”林副部長說。
“好,即便像你說的公安沒有結論,你們也不能拿現在的申報材料清單來評判三十年前的事情吧?特殊事情特殊對待,你們的工作作風不能如此教條吧?”
“就是呀,三十年前的時期,哪能搞的清?”林副部長說。
“我父親的事難道是高新尖的事情呀?現在人都能上月亮了,哪有搞不清的事?就是不想搞!”餘又朵反駁道。
“你講怎麼搞清楚?”林副部長說。
“我材料中不是寫清楚了嗎?”餘又朵生氣地說。
“你寫的都是你自己的主觀東西。”林副部長說。
“是的,文字是主觀的,但是照片是客觀的呀,走訪是真實的呀,他們說的內容也是歷史客觀發生過的呀!我父親帶病工作發生意外是客觀的呀,你說我材料中內容哪項是主觀的?”餘又朵有些大聲了。
林副部長看著餘又朵沒有回答,餘又朵想,她幸好懂哲學,否則又不知道怎麼駁回林副部長的“主觀論”!
餘又朵繼續有力地反駁道:“好,你說我主觀,你拿出客觀的東西給我看呀!你說我父親不是公事,那就是私事,你們拿出證據說明我父親去辦私事呀!”
“那我們哪能知道他當時的想法?”林副部長說。
“我知道呀,我拿出證據了呀,兩天後的會議照片呀?你拿不出證據,那你就聽我的。”餘又朵說道。
“哦,你還來個法律上的疑罪從無?”林副部長說。
“就是呀?不對嗎?”餘又朵問道。
“好吧,好吧,我們倆誰也說服不了誰,你到組織部再聽聽他們的意見吧。”
餘又朵又到組織部,組織部武副部長說:“這個事情肯定要統戰部打報告,而且他們證明你父親確實是因公犧牲,我們才能批。”
“他們怎麼能定‘因公犧牲’?就是要你們一起定呀。”餘又朵想,他們就是在推諉。
“至少他們要打報告吧?這是程序。”武副部長說。
餘又朵又到統戰部要求他們打報告,林副部長無奈地說:“要打,你打,我們怎麼打?”
“好,我打!”餘又朵立馬答應下來。
餘又朵想為了父親的清白與公正,任他們折騰吧!
餘又朵添加了一份關於為她父親申請追認“因公犧牲”的報告,以及按清單整理好的材料送到了統戰部。
幾天後,得知統戰部並沒有把材料送到組織部,餘又朵又去找林副部長。
林副部長還是強調材料不全。
餘又朵壓著火說:“你不要口頭說缺這缺那,你要用書面的形式告之,我覺得缺的都是你們該做的。”
林副部長說:“好吧,我把你的材料直接全部送到組織部,看他們怎麼說?”
“那是你們的事。如果需要我個人能做的,我都可以做。”餘又朵沒有離開,盯著林副部長把材料送到了組織部武副部長那裡。
他們三個人在一起又爭論了一番,他們想駁回的理由依舊沒有說服餘又朵。
餘又朵說:“你們也不要想說服我放棄,我想你們可以給我的:要麼追認我父親“因公犧牲”,其他的我們都不追究了;或是你們給我書面的材料,不能追認‘因公犧牲’的理由。我好往下走,我要向上級部門繼續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