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無罪辯護

審判長:“那好,就剛才公訴方提出的,被告人陳學兵瀆職這一點,繼續陳述。”

咚咚咚。

庭審繼續。

公訴人站起來:“被告陳學兵,濫用職權,將違禁藥品偷偷從庫房帶離,這一點已經嚴重瀆職。”

傑邦康公司法務補充:“並且,被帶走的藥物格列寧,在市場上售價四萬元一瓶,一共帶走超過一百八十瓶,屬於數額巨大,

根據《刑法修正案》,以及《最高院關於瀆職罪量刑的若干解釋》,造成經濟損失超一百五十萬;

造成特別惡劣社會影響等。

符合其中情節特別嚴重情形,在判罰上,應當從重。

身為公職人員,知法犯法,在量刑上,建議法院判處被告陳學兵,十年有期徒刑!”

……

怎麼又回來了呢?

旁聽席上病友原本稍稍放下的心,此刻又懸了起來。

剛才姜律師在推翻了陳警官盜竊罪名,使其不成立。

怎麼現在瀆職罪,還要判的這麼重?

難道這十年有期徒刑就沒跑了?

……

直播間。

“難道就沒有辦法了嗎?陳警官真的要判這麼重?”

“他可是以為好警察啊,難道好人就真的沒好報?”

“剛才盜竊,姜律師還能說對方偷換概念,可現在……瀆職罪應該是沒跑了。”

“……”

有觀眾掰著手指算。

一瓶四萬塊。

一百瓶就四百萬?

將近兩百瓶那也就是……差不多八百萬!?

直逼一千萬?

好傢伙!

真要被對方定貪汙,恐怕無期都沒跑了。

姜勤從皮包裡取出一張文件,遞給審判長:“審判長,這裡有一份聯名證詞,由於人數較多,所以今天只請到了少數證人來到現場。”

審判長接過,推了推眼鏡,指著那份證詞說道:“這麼多人,全都是?”

姜勤點頭。

咚。

法槌聲敲響,允許證人入庭。

其中一位病友站在證人席位上,發表證人證詞。

其說的話,足以證明陳學兵此次瀆職行為中,並未獲利。

姜勤又抽出一份文件:“這是陳學兵家最近幾個月的流水,從中也並未出現大額現金的轉入和轉出。”

傑邦康公司法務打斷道:“我不明白被告律師擺出這些證據想要證明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