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盜竊

十年有期徒刑?

在場眾人反應不一。

旁聽席上十幾名病友面露驚恐,眼中內疚的情緒居多。

“我……我們這不是害死人嗎?”

“咱們就讓陳警官去拿回屬於自己的東西,怎麼就算偷了呢?”

“就算偷……但小偷小摸被抓能判多少年?三年撐死了吧!”

有人不懂法。

“我們想活,這有什麼錯?”

“就一瓶藥,害了陳警官的前途,要他用十年人生去換。”

“咱們這是造孽啊!下輩子當牛做馬也還不起啊!”

“……”

姜勤眯起眼。

十年?

盜竊?

欺負我方不懂法?

在他看來,無非是想多加條罪名,讓判的重一些罷了。

姜勤一眼就識破了對方意圖。

大屏幕上,播放的是從九月一號,到九月二十號這段期間,陳學兵幾次從儲藏室裡進出的錄像。

每次進出,他的手裡都會抱著一個箱子。

“那箱子裡面,裝著的就是盜版的格列寧!”邦傑康公司法務解釋。

公訴人進行下一項話題:“毫無疑問,除了盜竊以外,被告人陳學兵這一行為,還是對手中職權的濫用。”

傑邦康公司法務:“並且給我方公司生產、銷售,造成了……”

話未說完。

“等一下!”姜勤舉手示意打斷。

現場安靜。

要是正常庭審,他的這這一行為,法官肯定是要給一張‘黃牌’警告。

但由於被告身份特殊,審判長也僅僅只是皺了一下眉頭,耐著性子說:“被告方律師有什麼問題?可以到待會質證環節一起回答。”

姜勤想了想:“我方對公訴人以及原告方,針對對我方當事人提出的盜竊這一條罪名有異議,

我方認為,被告方所提交的視頻證據,並不能足以證明,我方當事人行為構成盜竊。”

什麼意思?

在場眾人有些懵逼。

都拍到你進庫房拿藥了,還不能構成盜竊罪?

審判長看向助理法官,一陣眼神交流之後,對姜勤說道:“請被告方律師陳述你方觀點。”

姜勤:“首先,陳學兵是一名公職人員,在法律允許的情況下,是可以自由出入被收繳物品庫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