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風霧 作品

第231章 被告:不服從判定,我沒罪!蘇白:誰信?


判定的方式不同,代表著存在的主觀不一致。

 
故意和過失行為的主要依據是預見與沒有預見。

 
在這個過程當中。

 
最主觀的判決就是董冰和方唐兩個人的行為。

 
徐峰,李濤,張曼雷的犯罪事實成立。

 
在這個案件中,是反駁不了的。

 
那麼董冰和方唐的行為構不構成過失致人死亡?或者說構不構成故意的行為?

 
需要看證據。

 
.

 
….

 
庭審臺上。

 
王雷沒有太多的情緒,表情平淡開口:“關於本案。”

 
“徐峰,李濤,張曼雷的犯罪事實清楚。”

 
“徐峰,李濤,張曼雷你們三人是否認罪認罰.…?”

 
徐峰等三人沒有請律師進行辯護。

 
而是找的援助律師,援助律師對於本案的認定就是——

 
犯罪事實成立,再繼續辯訴也沒有任何的意義,認罪認罰。

 
於是——

 
按照徐峰等三人的委託意願,認罪。

 
以此來減輕三人的罪行。

 
援助律師開口:“我方當事人認罪認罰,不再繼續辯訴。”

 
“好的。”

 
王雷微微點了點頭。

 
接下來,所需要面對的就是方唐和董冰兩個人的罪行控告和認定。

 
王雷看了一眼訴訟的材料,緊接著開口:

 
“被告方方唐,董冰涉嫌製作偽證串供,過失致人死亡等罪名。”

 
“針對以上罪名,被告方董冰和方唐有沒有需要辯訴的?”

 
面對審判長的詢問,方唐和董冰兩個人臉上皆是寫滿了不願意。

 
在本案被提起公訴的時候,兩個人都非常的懵。

 
在他們心裡面認為,這不就是一個很小的事情嗎?怎麼就突然被提起公訴了?

 
他們的確是犯錯了,可是不至於鬧這麼大吧?

 
提起公訴,並且刑期還那麼長。

 
肯定不願意啊!

 
在本案當中,他們不認為自己存在什麼過失行為。

 
兩人的委託律師,也針對這一點進行了辯訴。

 
辯訴的焦點在於。

 
認定不存在過失行為!

 
“審判長,我方認為我方當事人方唐,董冰不涉及到過失致人死亡。”

 
“其中有以下幾點——”

 
“第一,發生矛盾的行為,是當事人徐峰和林棟等人進行的和我方並沒有直接關係。”

 
“第二,我方當時只是憤怒於林棟的行為,並沒有行使任何的其他行為,並且,按照徐峰等人的說法,當時的那根“木棒”,也就是本場庭審的唯一物證,暫時沒有找到。”

 
“只有徐峰等人的口供證明了這一點。”

 
“我方有權利懷疑,這是對於我方的誣告。”

 
“只具有單一的口供,並不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鏈。”

 
“因此,不能判定我方有罪。”

 
“我方申請撤銷對於我方的控告。”

 
這場庭審最關鍵的一點兒也在這裡。

 
沒有物證,能不能證明方唐和董冰的過失犯罪行?

 
即——明知方唐和董冰有犯罪行為,可是基於沒有證據,形成不了完整的證據鏈,且方唐和董冰兩個人一口否認。

 
直接咬死沒有這種情況。

 
蘇白:???

 
判定過失犯罪原本就沒有什麼問題了,你現在來這出?

 
來闡述證據鏈了是吧?

 
來來來,我讓你闡述!

 
蘇白舉手示意有問題需要進行詢問,在得到了審判長王雷的同意後,開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