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厭白 作品

第四十四回:鴆


  曜州最大的教堂,就坐落於宿江北岸,入海口處。這邊還有一部分地盤,屬於千華巷的管轄範疇,但緋夜灣在江的南岸。想要到教堂,以紫薇公寓為起點,走水路最快。

  兩人就是乘教會安排的船隻來到這裡的。這週末不必做義工,但今天是教堂的開放日,教會的人組織了一部分有興趣的朋友前來參觀。說難聽話,莫惟明和梧惠沒有太多興趣,但若無需承擔交通費與餐飲費,那就另當別論了。

  目的性很強。但人都是物質的,無可厚非。在這方面他們永遠可以達成共識。船是陽明商會提供的,該商會亦是教會最大的資助方。同樣,外國的商會代表能夠在這裡順利活動,也離不開教會的支持。船很大,很穩,幾乎不會令人感到暈眩。

  在教會安排的地方吃過午飯,就可以直接來到教堂。但兩人單獨行動,並不與團隊一起。他們對講解興趣有限。更要緊的是,關於上週在茶館裡說過的事,他們仍需商議。莫惟明又值了半周夜班,時間與梧惠怎麼都對不上。

  人們都去參觀了,只有他們還留在餐館吃飯。

  “不說那些亂七八糟的事。單是霏雲軒的戲,我明天是很想去看的……”

  “我也想。”莫惟明如是說,“只是不知道有沒有像緋夜灣最低消費那樣的制度。這種花錢的場合,我都沒有什麼經驗。”

  “這好像沒有。我同事都去過呢,只是說果盤點心管夠。要吃飯就得單點,戲票不包括這個。不……比起這些,我們應該考慮的不應該是……”

  “哦。對。”莫惟明又夾了一筷子毛豆,“那戲票我看了幾天,沒看出什麼端倪。它似乎沒有做過區別於其他戲票的任何區別,只是張普通的紙。這樣一來,我們與普通觀眾又有何區別呢?戲樓的人,又該怎麼找到我們,向我們說起那些法器的事來?”

  梧惠剝開一枚醃花生:“所以聽你這意思,你確定要淌這趟渾水了?”

  “不,我到現在都沒考慮清楚。怕麻煩的本能還是讓我遠離這些亂七八糟的事。否則,我也不會在一開始就勸你把珠子賣掉。這類事情,哪怕只是涉足一點,都容易引來意想不到的禍患,被捲入無法避免的紛爭。換句話說,就是知道的越多越危險。”

  “那……就不去了唄?”

  “我們已經知道得太多了。”

  “呃。”

  “既然到了這個份上,不如儘可能知道更多的信息,收集儘可能多的情報。這樣一來才能在紛亂的環境中自保。不求爭輝於群星,但求保身於險境。”

  “那你明天……去?”

  “但我還沒想好。”莫惟明將一顆圓溜溜的豆子塞進嘴裡,“再看吧。”

  “你這廝到底……”

  “你也別想跑。如果我決定去了,你得一起跟來。”

  “為什麼?這些事說到底和我完全沒有關係嘛。我既沒有一個有頭有臉的爹,也沒有住進死過人的房子。怎麼想,我也不該跟著摻和這些麻煩事。”

  “這時候你倒想脫開關係了。你就說那硨磲在不在你手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