呦呦雨 作品

214、第214章 禮節

    說什麼三年清知府, 十萬雪花銀,那也是富庶的地方,若是這裡發展個十年二十年的, 也許是真實。那個時候隨便撈錢,都不會低於這個數。但現在這個點, 哪有錢?!

    當官的還得自掏腰包往裡填呢, 苦也苦也!

    所以, 留飯是要他們薦人的意思唄。沒啥法子, 只能用親和力來套套近乎了。

    至於秀才啥的讀書人, 去當吏,那是自掉身份, 讀書人清高,掉不起身份,絕不可能拉下臉來的, 他們看不上小吏,秀才又不用交稅賦,免租賦, 只要家裡哪怕有幾畝薄田的,都過的好,年節裡, 為人寫寫信, 對聯, 日子絕不難過,還有禮收, 又何必為五斗米而折腰去當吏,有功名的,哪個丟得起這個臉, 真要當了,只怕要被其它的秀才給唾棄死,所以就算真有這個心思,更不能做,為了不在讀書人的圈子裡失去臉面。

    所以,現在想要用人,就尷尬住了。上不上下不下的。

    衙門想要用點可以信任的,可靠的,能夠懂點律法和算術的吏,就很難有這樣的人才。一是這樣的人本就少,二是便是有,現在呆衙門裡,是真窮啊,衙門裡發不了薪俸,還常常拖延,想要人幹活,不得拿點誠意出來,沒錢那是真沒法子。像王安平這種家裡有點家底,家裡也支持的,倒還好些,畢竟算是有產者,但像那些無產者,誰會送人去讀書識字學算帳,真學會了,又無產,那不是更願意往商鋪裡走嗎,至少憑本事吃飯,掙得也多啊是不是?!倒不是他們眼界不夠遠,而是本身窮,急著掙錢,讓他們顧不上看那麼遠,只能只顧眼下……

    於是,衙門裡要人就十分的難辦。

    倘若再是十年前,都很窮的時候,招人也容易,做個活,給頓飯就行,因為都窮,也就不計較了。再往後十年二十年的,衙門肯定有錢了,招人也容易,但現在,就不行,給頓飯,是絕對不可能招到人了,百姓在別處能掙到工錢,為啥非得掙這一口飯!是不是這個理?!

    說來說去都是因為窮鬧得。

    不管如何,都得自個掏錢。縣太爺哪怕是有錢人家出來的,也架不住這麼的往裡填錢財啊!

    真是好生苦也!

    張融融道:“倘若過上三五年,說不定就緩過來了,偏偏是現在不上不下的。”

    她想了想,道:“年底分成的時候,趁早把給衙門的送去,難成這樣,當個官也太難受了。雖然杯水車薪,但好歹應一時的急,縣城怎麼的都得發展的,倘縣太爺不作為,恐怕又是一樁事,將來難免……”

    王安平領會了這個意思,道:“兒子曉得了。”

    “縣太爺是真的好官吶,便是難為這樣,也沒有逼迫本地的鄉紳,”張融融想了想,道:“不過主要是本地也沒什麼大的鄉紳,都比平民稍好一點。這樣也不是法子。安平,我看要解決這個事,你向縣太爺獻個法子。叫招標法。”

    “招標法?!”王安平洗耳恭聽。

    “興建工程或進行大宗商品交易時,公佈標準和條件,提出價格,招人承包或承買,說白了,就是一種無本的買賣。”張融融道:“衙門沒有錢給,便給與一定的優厚條件。如果一個商人承受不了,便幾人共同經營也相互監督,反而能在沒錢的時候做成事情。這是把死水引活的法子。不過衙門要做好監督。這是很重要的,不要讓商人逐利本性發揮出來,偷工減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