呦呦雨 作品

213、第213章 太爺難

    這天氣還不算太冷, 所以買鮮肉肯定不行,他對張恆道:“買上七份鹹肉吧,不會壞。叫他們帶回去, 比啥都強。點心不用外頭買,雲帆肯定做了帶, 其它的吧, 也不太合適。像春妮說的, 不咋實用。不如買點肉。”這時代, 肉是硬菜!

    “行。”張恆道:“一家五斤, 我去跟肉鋪老闆問問。”

    天冷的時候,肉鋪老闆們早就開始醃鹹肉賣了, 其實也不必這麼早。村裡,或是縣裡百姓其實都還沒醃上呢。

    而這生意之所以能起來,有人買, 是因為有跑船的。有些在船上呆上幾天的,能不吃飯嗎?!買鮮肉肯定得壞,因此便買些鹹肉鹹魚的, 再配上點蔬菜,在船上就能做飯,鹹肉還方便, 用河水洗乾淨了切成片, 煮飯的時候放鍋裡一蒸, 開鍋就能吃。

    所以縣城哪家肉鋪都有鹹肉賣,當然比普通的鮮肉要貴上一些。

    兄弟二人買了七條差不多大的五花鹹肉, 看著是真漂亮,這才叫包了起來。兩人拎著,有點累, 道:“……早知道把騾子牽出來……”

    張強又去買了七包黃糖,一包一斤的。糖比鹽貴。百姓家裡一般都吃鹽,但糖卻是稀罕物。很多窮苦人家也許一輩子都沒嘗過糖的滋味。

    農村裡若是有人坐月子,拎上一包糖,再拎些雞蛋,就算是重禮了。

    可見糖,在這個時代的地位有多重。它甚至比肉還奢侈。

    張恆盤算道:“一家五斤鹹肉,再加上一包糖,還有月餅,再配上些點心啥的,夠體面了。嗯,差不多了吧,哥!”

    張強道:“差不多了!”

    張恆跑去買給趙家的東西,也沒買貴重的,以後要當世交來往,就真沒必要送些太貴重的了,也就當個親戚,尋常的禮就行了。

    不過是將鹹肉換成了鮮肉,一刀鮮肉,配上兩瓶酒,然後買了點茶,準備回家再找雲帆拿些點心,這樣就能上門了。

    普通人家來往,也差不多是這個禮數。不重也不輕的禮。這樣才叫彼此都沒有負擔,也是當自家人來往的意思。

    若是太貴重,反而生份了。太貴重的那一類,基本都是隻一次送的意思。而這一類,才是長久來往的規格。

    買完東西,還陪著精力過剩的小子們逛了會街,一人買了一個糖葫蘆嚐了嚐甜味,這才回家。

    送了小子們回作坊,一個個興奮的不行,見到張興柱,高高興興的叫了一聲張叔。

    “怕是歸心似箭了吧?!”張興柱笑道:“把東西收好,後天就叫你們家去。要是強子恆子沒空送你們,我送你們家去。等以後你們熟了,自個就能家去,我也就不用送了!”

    小子們高興極了,吃的嘴巴上全是甜的,心裡也是甜的,連聲道謝。

    “行了,你們歇著吧,我回那邊了。”張興柱笑道。

    石頭送了出來,看父子三人走遠了,才回來對春妮道:“上回爹說中秋前可能會來呢,我看怕是明後天就得上門。到時我們一道家去便是,可能都用不著興柱叔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