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狂魔 作品
第330章 實權在握竇太皇太后(18)
等這件事說完,竇家三兄弟稍微安心些之後,竇嬰出於同屬儒家的同病相憐和疑惑,又繼續問道:
“姑母,我還有件事不明白。
董仲舒提議的春秋決獄我覺得蠻好的,您為什麼要不惜給出兵符也要否決這項提案,如今大漢律法有些地方的確頗為嚴苛,有些方面也的確很不人道,比如某男子剛出生就被親生父母丟棄,被養父母收養,當男子成年有所成就之後,親生父母又過來與養父母爭奪,而此時,當養父母和親生父母爭鬥的時候,做養子的因為幫養父母,不小心打到親生父母還要受二十杖刑。
這麼懲罰雖然合乎律法。
可是我心裡就不是個滋味。
因為這不合道德倫常。
如果不按律法,就讓大家公正的判斷的話,我相信絕大多數人都會選擇男子無罪,同時大多數人應該還會認為養恩大於生恩,男子應當主要奉養其養父母,對於親生父母,只要稍微盡點責就可以了。
可是按律法而言,這是錯的。
男子必須奉養親生父母。
待養父母如何卻無關緊要。
這律法又何其不公。
如果按春秋決獄來判決,男子所行並無錯誤,所以他是無罪的。
他也無需如同奉養真正親身父母一樣奉養拋棄了他的親生父母。
這難道不好嗎?”
“你只看到了好的地方。
可你沒有看到這麼做的危險。
而且我也沒有徹底否決春秋決獄,只是不能以春秋決獄作為判斷案件的主要依據,最多隻能充當大漢律法的輔佐依據,既然你跟我講例子,那我也跟你講個例子吧。
若是甲的父親被乙所殺,此後甲為了報復仇殺了乙和乙的妻子。
這按律法判,是死罪。
可如果按照你所謂的春秋決獄來判,此乃大復仇,君子九世之仇亦可復仇,是為正義之大復仇。
殺父之仇,當報之。
無罪。
你覺得這公平嗎?
乙的妻子又何辜?
而且,若是之後乙的兒子再次報復,殺了甲和甲的兒子,那這還是大復仇,按經義判,還是無罪。
“姑母,我還有件事不明白。
董仲舒提議的春秋決獄我覺得蠻好的,您為什麼要不惜給出兵符也要否決這項提案,如今大漢律法有些地方的確頗為嚴苛,有些方面也的確很不人道,比如某男子剛出生就被親生父母丟棄,被養父母收養,當男子成年有所成就之後,親生父母又過來與養父母爭奪,而此時,當養父母和親生父母爭鬥的時候,做養子的因為幫養父母,不小心打到親生父母還要受二十杖刑。
這麼懲罰雖然合乎律法。
可是我心裡就不是個滋味。
因為這不合道德倫常。
如果不按律法,就讓大家公正的判斷的話,我相信絕大多數人都會選擇男子無罪,同時大多數人應該還會認為養恩大於生恩,男子應當主要奉養其養父母,對於親生父母,只要稍微盡點責就可以了。
可是按律法而言,這是錯的。
男子必須奉養親生父母。
待養父母如何卻無關緊要。
這律法又何其不公。
如果按春秋決獄來判決,男子所行並無錯誤,所以他是無罪的。
他也無需如同奉養真正親身父母一樣奉養拋棄了他的親生父母。
這難道不好嗎?”
“你只看到了好的地方。
可你沒有看到這麼做的危險。
而且我也沒有徹底否決春秋決獄,只是不能以春秋決獄作為判斷案件的主要依據,最多隻能充當大漢律法的輔佐依據,既然你跟我講例子,那我也跟你講個例子吧。
若是甲的父親被乙所殺,此後甲為了報復仇殺了乙和乙的妻子。
這按律法判,是死罪。
可如果按照你所謂的春秋決獄來判,此乃大復仇,君子九世之仇亦可復仇,是為正義之大復仇。
殺父之仇,當報之。
無罪。
你覺得這公平嗎?
乙的妻子又何辜?
而且,若是之後乙的兒子再次報復,殺了甲和甲的兒子,那這還是大復仇,按經義判,還是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