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欲乘風歸 作品

第742章 與葉安站在一起的人

    一部律法的編輯對古人來說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所以他們更傾向於對之前相同的律法進行修改,保留適合部份的同時,再增加針對新社會現象的條款。

    比如《宋刑統》就是在《唐律疏議》的基礎上進行修改而來的。

    葉安編篡新茶稅法同樣也是如此,只不過他把編篡的內容,和其中的問題細化,以分門別類的方式整理出來,並且列舉成文。

    一部律法的基礎是什麼?當然是編篡的意義和針對性。

    “茶稅之重,為國朝公帑之大進項也,不可不慎,故新法當結合時弊,有查漏補缺之要,有防微杜漸之功,保國朝茶稅收之合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違法必究,上下暢通,茶稅不阻!”

    這是葉安開頭的第一句話,也是要求編篡入茶稅新法中的第一句話,這不光是說給皇帝聽的,更是說給每一個查閱茶稅新法人聽的。

    三司的官員都是官場上的老油條,看到這犀利言辭的開頭,便知道葉安編篡茶稅新法的決心。

    葉安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三法原則在後世幾乎是人們的普遍法治觀,但在這個時代的宋人眼中便是一道驚雷。

    尤其是三司這些與稅法長打交道的官員,更是對這三個原則十分崇拜,只要能做到這三點,就不怕新稅法無法起到效果。

    而有了這三條原則之後,新稅法的基調便算是定了下來,而葉安的指導文卷中有非常重要的一條便是要求官吏們把之前的兩部茶稅法,交引法以及貼射法中利國利民的條款給摘抄下來。

    取其精華去其糟粕向來是漢家的傳統美德,無論是交引法還是折中法亦或是貼射法都有附和這個時代茶稅制度的優點,在這個問題上葉安是從來不會去否定的。

    即便是葉安奉旨編篡新的茶稅法,也不會去否定前人的努力。

    簽押房中的官吏們有了一個明確的方向,便開始逐條整理起之前的三部稅法,這是一個簡單而並不簡約的過程。

    葉安在交代過底下的人需要做什麼之後便從容的離開自己的簽押房,去往三司衙門中薛奎所在的三司副使公廨中去了。

    範雍不在,今日是他去往宮中對奏的日子,每到臘月之前的幾日都是三司使上奏一年國朝用度,財物狀況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