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清晚蕭長河 作品

第291章 窮人訛詐富人

    鄭豔娘在契書上寫了,她蘇清晚要是將樣式圖賣給別人,需要承擔一千兩的賠償責任。

    但是蘇清晚覺得,上頭沒有寫自己如果被鄭豔娘冤枉和訛詐,鄭豔娘得賠她多少。

    鄭豔娘,“我怎麼會訛詐你呢?我……”

    “因為你有錢?”蘇清晚直接將鄭豔娘想說的話,說了出來。

    鄭豔娘愣了一下。

    她心中確實是這麼想的。

    蘇清晚身上的衣服,洗的都發白了。

    想必日子過得也是清苦,也就是所謂的窮人。

    而她,經營著鎮上最好的成衣店,就是富人。

    這世上,哪有富人訛詐窮人的?

    通常都是窮人,訛詐富人。

    蘇清晚道:“老闆娘,你別忘了,我現在也有一百多兩銀子了。

    這一百多兩銀子,足夠我打個店鋪,做點小生意。

    你覺得,以我的腦瓜子,難道沒有起來的那一天?”

    鄭豔娘之前沒有想到這一層,這會兒,被蘇清晚一提醒,她想到了。

    而且她和蘇清晚的契書裡,只寫到了州府,沒有提到京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