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星月語 作品

第536章 不如意事

    這天下有太多東西不能細察,縱然是朝廷也無力監管每一個角落,而且尋常百姓也並不是誰都敢去報官的,不同於後世司法的便利,這個時代的百姓根本不敢靠近縣衙的,除非是抱著絕死之心。



    所謂衙門口朝南開,有理無財莫進來,無論冤由先殺威,殺威棒下骸如山…



    尋常百姓之間的矛盾糾紛一般都是由宗族內部的族長或者是鄉老士紳出面調解宣判,更嚴重一點的案件才由典吏衙役們負責查明案件,知縣大人看過覺得可以也就過去了,只有涉及到朝廷風化禮教無法掩蓋的重案才由縣令親自升堂審理。



    這種情況無論是老朱還是朱標都有心改變,但想要轉變固有的體制觀念絕非易事,朝廷律法倒是好辦,但政令能否在地方落實到位可就難說了。



    不僅僅是地方宗族鄉紳的阻撓抗拒,百姓們也是一樣,在他們眼中朝廷高高在上,只要有人稍微曲解一下,那百姓們就會一同抗拒,以百姓們的見識來說,總不能不相信眼前德高望重的宗老鄉紳而去相信外人吧。



    而且有些政令出發點是好的,但其實並不符合百姓們的想法,就比如從吳元年起,朝廷就不停的下令鼓勵生育,基本什麼法子都用過了,沒辦法山河破碎百廢待興,各行各業就沒有不缺人的,大明如此龐大的體量,人口少了什麼都運做不起來。



    至今五載成效顯著,但隨之而來的問題就是民間虐殺女嬰成風,甚至可以用氾濫成災形容,越是條件艱苦百姓家中就越是渴望能貢獻勞動力的男丁,而不是早晚要嫁出去的女兒。



    德安府一縣令曾奏報:有一家連淹十餘女者,有每村一歲中淹至數十女者,女嬰初生,輒以冷水浸殺,其父母亦不忍,率常閉目背面,以手按之水盆中,咿嚶良久乃死居鄉目擊,慘不忍言……



    這般的奏報數不勝數,朱標不忍亦無計可施,如此做法的多是貧瘠之鄉貧賤之家,但也並非沒有富裕之家溺女,非是沒有能力養育幾個女嬰,而是不願意罷了。



    朱標從宋朝地方誌中就見過多地記載,不特貧者淹,甚至不貧者亦淹,即家計稍豐,亦虞將來遣嫁滋累,大抵溺女之風起於吝財吝力。



    如此情況朝廷卻也無能為力,三令五申也擋不住,嬰孩何其嬌弱,精心看顧能否養大都是問題,何況心有不滿之下,人家不想養,你禁得住溺嬰還能按著人家餵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