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淞 作品

公子奇遇記17


                 不管是前者還是後者,丈夫一聽說把貓送到動物救護中心去了,叫她馬上要回來。

  其理由可能有以下四種:

  1丈夫喜歡那隻貓;

  2小孩或者家屬喜歡那隻貓,央求取回來;

  3因為是高貴的貓,扔掉太可惜;

  4送到動物救護中心去不合適。

  首先是12兩種情況,彭光不可能將丈夫或家屬喜歡的貓,不經過他們同意就擅自扔掉。

  第3種情況,彭光委託搜索的時候,就曾反覆說明是一隻“高貴的貓“,搜索費也花了不少,彭光領回貓時還感謝了動物救護中心,說了些慰勞的話。貓的高貴,她是十分清楚的。

  事後覺得可惜的話,一開始就不會扔掉的。

  這麼說來,就是第4種情況了。為什麼送到動物救護中心去不合適呢?

  彭光將好不容易找回來的貓,又送到動物救護中心來了。對這種行為,動物救護中心當然抱有懷疑。

  結果,齊木抱著懷疑向田春達說明了情況。

  對賀間家來說這種懷疑是不合適的。所以,又急急忙忙來到中心想將貓再領回去。可是,齊木這時說貓已經被田春達領走了。彭光沒有來找田春達要貓,大概正像齊木說的那樣,是難以開口吧!要麼就是因為不想引起對方更大的懷疑。

  田春達想出了一個探詢賀間意向的好辦法。

  他立即給賀間家掛了電話。正好夫人在家來接電話。他一說“我是田春達“,對方“啊“地應了一聲。還沒等他說什麼事情,對方像是知道了是為“米琪兒的事情“。

  “夫人,你家的米琪兒,現在在我這裡。“

  田春達說話了。彭光像是不知該怎樣回答。

  “昨天我到動物救護中心去,看到米琪兒在那裡,我就把它帶回來了。“

  田春達沒有問對方為什麼又把米琪兒送到動物救護中心去了。彭光也沒說什麼,她不知道說什麼才好。

  “考慮到你家的情況,米琪兒我們就先飼養著。“

  彭光以驚叫的聲調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