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淞 作品

列車兇案5

  史芸是7月31日星期六那天買的車票。而且,車站查清楚了在那一天,賣出的8月8日、開往東陽的貴賓車廂車票,一共有二十九張。

  但是,結果還是沒有查清楚,史芸打算乘坐的,是幾點鐘發車的列車。

  僅僅為了一張去東陽的列車車票,就殺了一個人,這也未免太愚蠹了。但是,也正是由於這一點,讓田春達警官產生了一種恐懼的感覺。

  “彩票和變態殺人的線索,現在都可以排除了。是不是東陽老家的相親導致殺人,也可以不予考慮了。”田春達警官在第二次案情分析會上,大聲地這樣說道,“這樣一來,只能從去東陽的貴賓車廂車票,來尋找答案了。”

  “可是,田春達,”張副局長嚴肅地插嘴說道,“為了弄到一張火車票,真的值得殺人嗎?不過是乘坐這次火車嘛,就算辛苦一點兒,哪怕是站兩個小時,也不是多麼艱苦卓絕的事兒嘛!……購買8月8號其它列車的車票,不是還可以打折的嗎?”

  “這個我也不知道,就算是打折,也便宜不了很多吧?……”田春達搖著頭苦笑著說,“我們還考慮,會不會是死者自己,弄丟了那張火車票。我們已經對死者的房間,進行了徹底搜查,肯定沒有找到車票。”

  “要不然,真的就是死者自己丟失了車票?”

  “也不能斷定一定沒有這個可能,我自己就曾經弄丟過車票。但是,我在丟了火車票之後,馬上又去補了一張火車票,也就多花幾塊錢的手續費。但是,從死者的角度看來,我們不能這樣考慮。因為這是她要回老家的車票,如果弄丟了,她會馬上再買一張新的。而且,她遇害的日子是8月5號夜裡,距離回家的日子還差三天呢!……”田春達嚴肅地分析著,“如果史芸真的弄丟了火車票,她一定會非常著急的,也一定會對好朋友穆惠講的;但是,我們詢問穆惠得知,死者對好朋友什麼都沒有講,而且,也沒有說她買了長途汽車票,或者其他交通工具票,趕回東陽的證據。因此,很難考慮是死者自己弄丟了車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