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蟲月二 作品

第368章 辯證法認識論

 第三百六十八章辯證法認識論

 “回南領導,從根本上來講並沒有錯,道家言一生二,二就是陰陽,繼而才有了世間萬事萬物,所以事物發展也不外乎陰陽而已。

 但世間萬物因陰陽而變,已很難明辯陰陽。

 由簡化繁易,由繁化簡難,陰中有陽,陽中有陰。

 實事求是固然不錯,但何為實事,非普通人可分辨。

 黃爭站在聖人的角度來看事無非陰陽。

 但人都要生存面臨的是吃喝拉撒睡,人類的社會非比自然,我也只是普通人,只能憑普通人的想法來做。

 無所謂陰陽無所謂對錯,更不必去分辯是非與我。

 如果真要有個說法那應該是有利原則。”馬非還是言之鑿鑿,說得十分有理。

 有利原則應該是當今社會大部分人奉行的基本原則。

 但有利原則實際上也算是道學裡狹義的基本原則,只是道家的有利原則和馬非所說的完全不一樣。

 水欲成淵必往下流,那麼是先利萬物而不害於萬物可視為上善。

 天之道利而不害,何為利呢?

 無為用有為利,無生有既是無之用生有之利。

 (有利的東西都生於無用。)

 天之道可以理解為以無之用生天下萬物視之為有利於天下萬物又不害於天下萬物。

 總之稱之為生生不息。

 (天地不自生所以長久,萬物生於天地,但卻有生有滅,正是自生而自滅,所以天地萬物才可生生不滅。修道長生就是要有生無滅,修道日減,減到歸一時即可再生天地比天地更長久了。)

 從道德經的角度來理解易經,易經就是天地之道的陰陽變化,天地之道法,最終又回到道法自然,那麼易經粗俗講就是自然變化的規律了。

 道家講先利人後利己,就是上善,上的運動方向就是朝下的。

 上善可以理解為水的流動方向,而不是普通人理解的最好的善,從變化來講上善向上,下善向上,並非講善,講的是道的運動規律,用水來講是最容易理解的。

 再結合反者道之動就更容易理解了,也許老子用水講的真正意義是道的變化而非善。

 畢竟老子講過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都沒有仁與善(上仁無仁上善無善。)所以上善若水是用水來告訴世人道法而已!!!

 馬非講的有利原則,是一切利己,至於利不利人就完全不是主要的了。

 就好像在珠峰山修游泳池而抽太平洋的水一樣。

 “不錯,馬秘書是現實人,說得是現實話。

 工作中我們也是要求少做無用功,多做有用事。

 黃爭你是一個理想主義者,理想和現實總是有差異的。

 擊敗理想主義的就是殘酷的現實。”南領導對二人進行評價,意思還是肯定馬非否定黃爭,黃爭是脫離現實的理想主義最終必被現實打敗,藉此暗喻馬非必定打敗黃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