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文載孫永祿 作品

四百三十八章 收穫


                 海棠問海礁:“就算塗榮查到孫永柏的心腹確實在王家糧行大火前後出現在涼州城裡,並且多次在王家糧行周邊徘徊,又如何能證明他們就是放火的犯人呢?”

  海礁道:“當時沒有人看到他們放火的情形,所以塗榮確實無法證明這一點,但他已命人畫下當時孫家派去涼州的所有人的畫像,只需要送回京城去,與本人一一對照,就能證實此事。至於放火……事後審問涉事之人,自然就能得到證詞。王家糧行大火已是十幾年前的舊案了,涼州城一直不曾破案,如今知道了真相,家屬就已經很滿足,倒也不需要嚴格審訊出什麼結果來,只要皇帝與周家心裡有數即可。”

  這種案子,只要不是刑部或大理寺出面辦案,倒也不是必須要人證物證的存在。

  海棠明白了,只是心中未免會感到不足:“只是讓皇帝與周家知道兇手是誰就行了嗎?不用辦成鐵案?這麼一來,皇帝與周家又如何能用殺人放火的罪名去懲罰孫家呢?”

  海礁嘆道:“殺人放火的事是幾個孫家僕人做的,又沒有明確的人證,孫家輕易就能找到藉口搪塞過去。光憑這個案子,怎麼可能扳倒他家?只能等到將來皇帝清算孫家的時候,把這樁案子添進去,加重一份罪名罷了。”

  海棠忍不住撇了撇嘴:“那這些天,塗榮一行人在涼州就只查到這些?”

  “當然不是。”海礁道,“他們還另有收穫。”

  當時涼州衛麾下有個守城士兵,因為屢次違反軍紀受罰,上頭覺得他很不象話,已經決定要狠狠打一頓軍棍後,逐出軍隊,永不錄用了。可在管軍法的武官下令抓人的時候,他卻忽然失了蹤,還帶走了自己的行李,又偷走了一匹軍馬。

  據他同屋的其他士兵說,他好象遇到了幾個京城來的富貴人,打算要去結交討好,聲稱等他發達了,一定會給那些罰過他的軍官好看。為此他接連幾日都擅離軍營,令他的隊長大為光火。

  而當時涼州城裡來自京城的富貴人,就只有孫永柏心腹一夥罷了。有人看到這士兵與他們坐在一起吃酒的情形,不過他們離開涼州城的時候,隊伍裡並沒有多出人來。

  可守城門的人看見士兵騎馬出城了,很難說他會不會在城外與孫永柏的心腹們會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