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派盜墓筆記 作品

第114章 我是正當防衛!

  大火中,紙人被燒的捲曲,變形,很快成了一地黑灰。

  我胸前微微發燙,低頭一看。

  是老福留給我的眉心骨。

  從噩夢中驚醒,後背全是黏黏的冷汗,此刻太陽昇起,已是天亮。

  我不敢在去霍莫村,提醒吊膽過了兩天,風平浪靜,什麼不好的事兒都沒發生。

  反而有好事兒。

  元四筆從派出所出來了。

  找了家飯館,他叫我去喝酒。

  “元哥,這才兩天,你怎麼就出來了?”

  “兄弟,你這話說的!你是不是想讓我在裡頭住兩年啊?”

  “怎麼會,元哥你開玩笑,來來,喝酒。”

  他是最早出來的,因為派出所沒在他住的地方搜到銀幣,那就等於沒有物證,所以他才能早早出來,當然,這都是我們暗中計劃好的。

  放下酒杯,他左右看了看,小聲問:“兄弟,我是拿命給你爭取了兩天時間,你搞了多少?”

  我笑著伸手比了個二,又比了個六。

  他激動的一拍桌子,把對過正吃飯一女的嚇一跳。

  之前收了八十多枚,加起來就是三百四十多枚。

  他小聲說:“兄弟,我剛才已經聯繫了老闆,他會坐飛機親自過來看咱們的貨,今天晚上就能到。”

  我點頭,說那感情好,晚上咱兩一塊去接老闆。

  俗話說的好,親兄弟明算賬,何況我和元四筆也不是親兄弟,充其量算個合夥人。

  我們兩個人的收貨成本,加起來接近一百萬。

  如果我們能以最低一萬一枚的價格賣給香港老闆,那就淨賺兩百多萬,對半分,一人分一百多萬。

  接下來,我將銀幣的鑄造背景和故事講給了元四筆,他聽的連連咋舌。

  有錢人收東西愛聽故事,他們更願意為有故事的古董多花錢。

  這東西背後的故事越離奇越傳奇,他們願意花錢的衝動就越大。

  不信?

  我這麼說,只要你有證據證明故事的真實性,就算是武則天的一張擦屁股紙,都有人搶著花錢收藏聞一聞,看是臭的還是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