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善若無水 作品
第159章 祭拜 (為書友 一明扉一加更)
“殺了他們!”
聲如驚雷,響徹四野。
一個接一個蓬頭垢面的梁山好漢們被拖了出來,驗明正身之後分批送上了刑場。
王霄的更戍地是濟州府,所以抓捕的俘虜以及上報的條呈都是濟州知府張叔夜送上來的。
與那些沽名釣譽的不同文官們不同,張叔夜向來都是嫉惡如仇。
王霄在書信之中建議對梁山賊寇們處以重刑。張叔夜是全盤接收,並且以他自己的名義上奏。
在大宋,文官寫的條呈與武將寫的條呈,待遇上那是截然不同。
王霄寫的,人家只是看看。許與不許那要商議。
而換成張叔夜寫的,那就要好好的研究。如果沒有政敵反對,基本上都會通過。
就像是這次,張叔夜建議對梁山賊寇處以重刑。朝廷裡因為方臘的事情,也想借此機會震懾天下。所以審理之後的判決極重。
像是綽號鐵叫子的樂和,原本只是個牢頭,而且背後還是有點關係的。上梁山之後也沒做過什麼太大的惡行。
可這次卻是被判了斬立決,妥妥的從重處置。
樂和大喊冤枉,可惜屁用沒有,直接就是第一批拖出來斬首示眾的。
在圍觀百姓們的齊聲怒吼中,身穿紅衣,袒胸露x的劊子手喝了口酒水,用力噴在了刀身上。
午時三刻,烈日當空。
隨著行刑官扔出手裡的牌子,劊子手高舉鬼頭刀,一刀斬下。
一腔熱血撒滿了一地。
一個祝家莊莊丁出身的軍士快步上前,用手中的饅頭沾了樂和的鮮血拿回來給祝彪。
祝彪將饅頭送上祭臺,用力叩首。
“爹,娘,兄弟,妹子,叔伯,嬸嬸。報仇了!”
一批接一批的梁山賊寇被拉出來,在山呼海嘯般的怒吼聲中被處刑。
然而,這僅僅只是開始。
別以為大宋講究刑不上士大夫就是寬厚了,那寬厚只是針對讀書人而言。
對於普通百姓,尤其是聚眾叛亂的賊寇,大宋可是從來都沒有手軟過。
宋代的刑罰,分極刑,徒刑和流刑三大類。
徒刑就是關押大牢,流刑就是流放邊遠蠻荒之地。
真正要命的刑罰,是極刑。
極刑分絞,殺,剮三個等級。
絞刑一般都是對女人用的。讓她們能留個全屍,算是對女人的優待。
像是那母大蟲顧大嫂,昨夜就已經在牢中被絞了。
殺就是樂和這樣的,處以斬刑。
至於最後的剮,也就是寸磔之刑,都是用在罪大惡極之人的身上。
一大批人被斬之後,接下來就輪到那些大頭目們。
第一個被綁在了立柱上的人是時遷,就是那個綽號鼓上蚤的小偷。
理論上時遷是夠不上寸磔之刑的,甚至斬刑都有些夠嗆。畢竟小偷還算不上死罪。
可時遷是個盜墓賊。
盜墓在古代是不尊重自己祖先的十惡不赦之徒,所以盜墓的罪行是判斬立決。
再加上此次梁山賊寇全都要從重處置,倒黴的時遷罪加一等,從斬立決提升到了寸磔之刑。
劊子手走到鼻涕眼淚直流的時遷身邊,拿著小刀在他胸前下了第一刀。
時遷判了兩天兩夜,兩千四百刀。
第一刀下來,當即就要軍士衝上前拿回來遞給祝彪,祝彪繼續祭祀。
聲如驚雷,響徹四野。
一個接一個蓬頭垢面的梁山好漢們被拖了出來,驗明正身之後分批送上了刑場。
王霄的更戍地是濟州府,所以抓捕的俘虜以及上報的條呈都是濟州知府張叔夜送上來的。
與那些沽名釣譽的不同文官們不同,張叔夜向來都是嫉惡如仇。
王霄在書信之中建議對梁山賊寇們處以重刑。張叔夜是全盤接收,並且以他自己的名義上奏。
在大宋,文官寫的條呈與武將寫的條呈,待遇上那是截然不同。
王霄寫的,人家只是看看。許與不許那要商議。
而換成張叔夜寫的,那就要好好的研究。如果沒有政敵反對,基本上都會通過。
就像是這次,張叔夜建議對梁山賊寇處以重刑。朝廷裡因為方臘的事情,也想借此機會震懾天下。所以審理之後的判決極重。
像是綽號鐵叫子的樂和,原本只是個牢頭,而且背後還是有點關係的。上梁山之後也沒做過什麼太大的惡行。
可這次卻是被判了斬立決,妥妥的從重處置。
樂和大喊冤枉,可惜屁用沒有,直接就是第一批拖出來斬首示眾的。
在圍觀百姓們的齊聲怒吼中,身穿紅衣,袒胸露x的劊子手喝了口酒水,用力噴在了刀身上。
午時三刻,烈日當空。
隨著行刑官扔出手裡的牌子,劊子手高舉鬼頭刀,一刀斬下。
一腔熱血撒滿了一地。
一個祝家莊莊丁出身的軍士快步上前,用手中的饅頭沾了樂和的鮮血拿回來給祝彪。
祝彪將饅頭送上祭臺,用力叩首。
“爹,娘,兄弟,妹子,叔伯,嬸嬸。報仇了!”
一批接一批的梁山賊寇被拉出來,在山呼海嘯般的怒吼聲中被處刑。
然而,這僅僅只是開始。
別以為大宋講究刑不上士大夫就是寬厚了,那寬厚只是針對讀書人而言。
對於普通百姓,尤其是聚眾叛亂的賊寇,大宋可是從來都沒有手軟過。
宋代的刑罰,分極刑,徒刑和流刑三大類。
徒刑就是關押大牢,流刑就是流放邊遠蠻荒之地。
真正要命的刑罰,是極刑。
極刑分絞,殺,剮三個等級。
絞刑一般都是對女人用的。讓她們能留個全屍,算是對女人的優待。
像是那母大蟲顧大嫂,昨夜就已經在牢中被絞了。
殺就是樂和這樣的,處以斬刑。
至於最後的剮,也就是寸磔之刑,都是用在罪大惡極之人的身上。
一大批人被斬之後,接下來就輪到那些大頭目們。
第一個被綁在了立柱上的人是時遷,就是那個綽號鼓上蚤的小偷。
理論上時遷是夠不上寸磔之刑的,甚至斬刑都有些夠嗆。畢竟小偷還算不上死罪。
可時遷是個盜墓賊。
盜墓在古代是不尊重自己祖先的十惡不赦之徒,所以盜墓的罪行是判斬立決。
再加上此次梁山賊寇全都要從重處置,倒黴的時遷罪加一等,從斬立決提升到了寸磔之刑。
劊子手走到鼻涕眼淚直流的時遷身邊,拿著小刀在他胸前下了第一刀。
時遷判了兩天兩夜,兩千四百刀。
第一刀下來,當即就要軍士衝上前拿回來遞給祝彪,祝彪繼續祭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