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毛毛 作品

第114章 他們住進了一個大院裡

 毛毛把車伕給的宮登幣拿出來給那老醫師,老醫師一看眼睛一亮,直接收起來把藥給了毛毛就走……走了。 

 他就這樣走了?確定這兩副藥值那些錢嗎? 

 不瞭解這裡的錢幣價值,吃虧不吃虧也不知道。 

 毛毛沒有時間多糾結,因為之前走了的老漢又帶了人回來了。 

 老漢讓人給毛毛他們六人每人發一個兩指左右大小的牌子,六人的牌子都是一樣的,?牌子上還刻有字,只是狐童和毛毛都不認識這些字。 

 之後老漢用宮登語對六人交代了一些這裡的規定。 

 “第一,也是最重要的一點,住在這裡的人不準鬧事,誰鬧事就把誰丟出去。” 

 後來毛毛才知道,大院裡不是不能鬧事,而是不能鬧這些員工管事的事,就是不能“造反”,不能被管事們看到或知道他們鬧事。除了這些,住院裡的人背地裡出了什麼事,大院這些管事和員工,是一概不管。哪怕出了人命,連問都不會問,直接抬出大院埋了 

 “第二,這裡只提供住,不提供吃,所以你們得靠自己出去掙錢掙糧。” 

 “第三,出這院子得從後門出去,出入時都要出示你們手中的出入牌。後門有守門人,守門人只認牌不認人,所以發給你們手中的牌子一定要保管好,你們的身份不會被記錄,隨時可以出入這大院。出了大院不回來也是你們的自由。” 

 “第四,如果你們要找活幹,可以到生門看看。實在不行你們也可以自賣自身,還有這大院外有時會有貴人施粥、施物,你們也可以去碰碰運氣。”這些都是掙錢找食物的方法。 

 “第五,在院裡提供醫師看病,出診免費,藥費你們自己負擔。” 

 “第六,院內廚房大家可以使用,院內會提供少量日常所需,大家可以自行取用,用完之後東西必須歸位,不得破壞院內財產,破壞者必須照價賠償。”沒錢賠就賠人。 

 “最後提醒大家,不到萬不得已別出城,出去了就不是那麼好進來了,行,就這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