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章 孤魂野鬼

 隨著社會發展,人越發追求‘自由’。

 然後在三十二年前,龍國法律對自由的約束再次下降了一個檔次,公開允許父子斷絕關係。

 當然,得有特殊的原因情況在內,正常情況下還是不允許的。

 其中一種情況,就是父親或者兒子一方觸犯了特殊法律法規,然後另一方又是毫不知情的情況,便可以申請斷絕父子關係。

 而李雲星並不是要向法院申請斷絕父子關係,而是一封具有威脅性質的合同。

 這樣的合同,其實並不會得到法律的保護。

 但是上面的信息,卻讓李雲星的父母忍不住神色大變。

 合同上李雲星願意拿出三千萬與他們斷絕關係,如果他們違反合同再來糾纏李雲星的話,那麼李雲星便會報警抓捕他們。

 到時候就不是口頭上的斷絕關係,而是法律意義上的斷絕了。

 畢竟李雲星父母今日之前的古怪行為,大致都被寫到了合同上。

 而且有日期作證據,只要一查他們這段時間的銀行流水,就可以知道他們的秘密。

 雖然說成叛國罪有點勉強,但是也不是不行。

 畢竟法律的判決一直都是模稜兩可。

 嚴格的話,一點小事都能判好幾年。

 不嚴格的話,大事都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而以自己兒子的手段來看,到時候嚴格判決的可能性會非常大...

 畢竟李雲星太妖孽了!

 事前李雲星的父母也沒想到,他們兒子居然能有三千多萬現金!

 至於犯法獲利,兩人倒是沒有懷疑過。

 畢竟李雲星既然敢說報警,就證明他的錢來得很正,不怕查。

 李雲星的父親看了一眼自己的愛人,而李雲星的母親卻只是撇過去,不想看他。

 雖然她對自己的這個大兒子不太喜歡,畢竟從小李雲星就不和她親,而且八歲就直接出來獨居了。

 因此,兩人的感情也不算多好。

 可是感情再不好,那也是她的兒子啊!

 可是愛人犯了這麼大錯誤,她也沒有辦法。

 幾百萬,可是很多普通人一輩子都賺不到的天文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