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法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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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學的東西都已經還給學校了,學校是不是應該把學費還給我)
(作業是我自己買的,但老師沒收了我的答案,算不算侵犯了我的財產權?)
網友B:我立馬刷走,這叫什麼,這叫合理規避[送心]
回覆
(這叫畏罪潛逃[看])
(本來以為我一身廉潔,後來發現自己,罪惡滔天[流淚])
(我直接裝傻充愣,這叫什麼?這叫不知者無罪[看])
(這誰還分得清我和法外狂徒[比心])
(怪不得關了我九年呢)
(那……我去自首?)
(幫我也自首一下,我沒時間)
網友C:死刑當天有事去不了,可以委託律師去嗎。
回覆
(工作忙,實在沒有空。咱們遠程視頻執行下吧)
(退一步來說,怎麼不行呢)
(退的有點大步了[狗頭])
(死刑拒不執行會上徵信嗎?影響以後找工作嗎?)
(死刑彈孔留疤影響當兵嗎)
(死刑但老闆不給假,能發起勞動仲裁麼)
(槍決時受傷能走醫保嗎?)
(這個世界最終還是瘋成了我想要的樣子[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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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幕之下,嬴政都有些失笑。後人可真會鑽法律的空子。
後人對於法的討論,法家們聽的津津有味。他們想從中探出一些後世關於“法”的思想,看看與如今有何不同。
不過這些後人完全就是在開玩笑,你一句我一句說的不亦樂乎,卻全是異想天開。
不過他們若真想去拿那什麼大英博物館的文物……
咳咳,這本身就是我華夏的東西,說什麼犯法不犯法的!
李斯思考著“屬人原則”,這倒是能很好的規範國人在異族他鄉的行為,不過大秦如今好像並不適用?
後世不好好讀書竟然也是犯法的,還有專門的《教育法》……
不過,這項罪名應該挺輕,約等於無,不然後人不會如此輕鬆的調侃。
嬴政也在認真分辨後世的治理之道。
秦國自商鞅變法之後逐步開始使用一系列嚴酷的刑法來約束人們的行為。
到了秦統一之後,為了規範六國之人,嬴政更加把嚴厲的刑法發展到了最為極端的地步。
為了維護社會治安穩定,秦朝對於兇殺以及偷盜等社會治安事件上面的審理無比嚴格。
比如,如果一個人去偷盜,並且最終獲得的財富超過一錢,那個人就要被砍腳。同時,負責這偷盜者地區的官吏也會受到嚴厲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