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語 作品

126. 小董捅了老肖


謝巧雲的合同是照著她在東莞電子廠的樣本改了後籤的。她覺得謝巧雲也是很實在,這種勞務合同都是甲方立場,對工人有許多約束和不公,她一點埋伏都沒打的,把原本都給鄭斯南看了。

但顯然她覺得合同上的約定都是合理的,做為打工人就應該遵守。所以在看到鄭斯南改過後的合同,刪除掉了工作時間對上廁所次數、吃飯時長、請假次數的規定後,一邊覺得開心,一邊覺得多多商行到底是私人小公司,沒有規則;老闆到底是沒有大企業經驗的個體戶,不懂得立規矩。

因此她還難過了好一會兒,覺得自己越做越轉去了,從大工廠落到加老闆一共只有四個人的小私人商行。就這麼小個鋪子,也不知道能活幾天……

雖然兩個小老闆的人都很好,但人好又不能當飯吃。她一個打工的,還是想去大公司、想掙高工資。

但沒辦法,她現在需離家近一點,這工作只能是做一天算一天、工資是拿一天是一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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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斯南並不知道謝巧雲心裡的想法,只覺得自己已經盡了一個僱主最大的善意了,希望她能接收到這份善意,好好工作、不要摸魚討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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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了兩個要拿工資的人,伍多多對費用和收入的數字很是焦慮。只要天氣尚可,她就帶著樣品到處跑推銷。

當然不能一直打出租,那樣是消耗不起的。所以她花了200塊買了輛永久牌自行車,然後自己在車龍頭上加了個大簍子、在車後座兩邊各加了一個可以拆卸塑料框子。

跑渠道的時候,就把後座的框子卸了,送貨的時候再裝上,比起打出租,一個月能省一千多。

“就算不多賺,打出租省的錢也夠發兩個人的工資還有多的了。”伍多多得意地說道。

“哪兒有你這樣算帳的,不僱人的話,你也可以騎自行車,省下來的就是利潤了。”鄭斯南笑著說道。

“也是哦……”伍多多才扒了兩口飯,聽到鄭斯南這句話,差點兒噎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