翊歌 作品

第七十八章 開悟吳六鼎,終臨武帝城

 兩人當即離了院中屍體,去了屋簷之下,相對而坐。

 “不知吳兄想令孔某於哪處細說?”

 吳六鼎略做思索。

 “便是從那理與拳腳二處說起。”

 孔蘇點頭,不答反問。

 “吳兄如何看這‘理’之一字?”

 吳六鼎當即答道:“此理若是讀書人之理,那便是聖賢書中之禮,若是我等這江湖人士之理,便是義氣二字為禮,尋常人家,便是那吃飯拿筷、走路穿鞋即是禮了。”

 孔蘇先是點頭,很快又搖頭。

 “吳兄所言有可取之處,但卻是不盡然。”

 “尋常人家且不說,先說讀書人之理,若真如吳兄所說,讀書人的理乃是聖賢書之理,豈不是天下讀書人皆成了昨日吳兄口中所言之腐儒?”

 孔蘇話音一轉,擲地有聲道。

 “讀書人當是以聖賢書為根本,以其中正理衍化出自身之理,就好比那‘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依吳兄之想,此言所為何意?”

 吳六鼎雖是江湖人士,可夫子論語卻是知曉幾句的。

 “君子也喜歡財物,不過是從正當處得來的。”

 孔蘇微微一笑,緩緩搖頭。

 “吳兄所說的便是聖賢書上之理,過於淺薄了。”

 “此言真正含義乃是‘我若是喜好爾等的錢財,所以我搶走它是有道理的。’”

 吳六鼎聞言當即站起身來,夫子論語怎會是這般解釋?

 這不是落草為寇之人才會作此想嗎?

 這孔兄如此言語,算得什麼讀書人?

 “孔兄,此言有所偏頗了吧?搶奪他人錢財還成了有理之事?”

 吳六鼎言語間滿是質問之意。

 孔蘇卻是擺手,示意吳六鼎稍安勿躁。

 “他人錢財乃是指不正之人,不義之財,我若是搶來接濟窮困之人亦或是還之於受其迫害之人,有何不可?”

 “這便是搶奪錢財的道理,不知吳兄可有異議?”

 吳六鼎聞言,再度落座,思索孔蘇所言真意。

 ‘喜好爾等錢財,便是搶走亦是有我的道理。’

 其中之理便是劫不正不義之富,用至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