翊歌 作品
第七十八章 開悟吳六鼎,終臨武帝城
兩人當即離了院中屍體,去了屋簷之下,相對而坐。
“不知吳兄想令孔某於哪處細說?”
吳六鼎略做思索。
“便是從那理與拳腳二處說起。”
孔蘇點頭,不答反問。
“吳兄如何看這‘理’之一字?”
吳六鼎當即答道:“此理若是讀書人之理,那便是聖賢書中之禮,若是我等這江湖人士之理,便是義氣二字為禮,尋常人家,便是那吃飯拿筷、走路穿鞋即是禮了。”
孔蘇先是點頭,很快又搖頭。
“吳兄所言有可取之處,但卻是不盡然。”
“尋常人家且不說,先說讀書人之理,若真如吳兄所說,讀書人的理乃是聖賢書之理,豈不是天下讀書人皆成了昨日吳兄口中所言之腐儒?”
孔蘇話音一轉,擲地有聲道。
“讀書人當是以聖賢書為根本,以其中正理衍化出自身之理,就好比那‘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依吳兄之想,此言所為何意?”
吳六鼎雖是江湖人士,可夫子論語卻是知曉幾句的。
“君子也喜歡財物,不過是從正當處得來的。”
孔蘇微微一笑,緩緩搖頭。
“吳兄所說的便是聖賢書上之理,過於淺薄了。”
“此言真正含義乃是‘我若是喜好爾等的錢財,所以我搶走它是有道理的。’”
吳六鼎聞言當即站起身來,夫子論語怎會是這般解釋?
這不是落草為寇之人才會作此想嗎?
這孔兄如此言語,算得什麼讀書人?
“孔兄,此言有所偏頗了吧?搶奪他人錢財還成了有理之事?”
吳六鼎言語間滿是質問之意。
孔蘇卻是擺手,示意吳六鼎稍安勿躁。
“他人錢財乃是指不正之人,不義之財,我若是搶來接濟窮困之人亦或是還之於受其迫害之人,有何不可?”
“這便是搶奪錢財的道理,不知吳兄可有異議?”
吳六鼎聞言,再度落座,思索孔蘇所言真意。
‘喜好爾等錢財,便是搶走亦是有我的道理。’
其中之理便是劫不正不義之富,用至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