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神大大 作品

第237章 什麼?讓我嫁給趙龍?

 “女兒自然是想要的!”

 麗嫚說道,“可是,女兒不知道能做什麼?”

 她心說,我又不能做官,也不能打仗,那還怎麼立功?

 “有些事情,你自然做不得,不過有些事情,卻是別人都不如你的。”

 嬴政語重心長的說道,“你要發揮自己的優勢。”

 嗯?

 我自己的……優勢?

 麗嫚聽了,稍稍一陣困惑。

 我能有什麼優勢?

 “麗嫚也十六歲了,該嫁人了。”

 嬴政一臉慈愛的說道,“你的幾個姐姐,像你這麼大的時候,已經育有子女了。”

 什麼?

 聽到嬴政的話,麗嫚瞬間臉色一變。

 不過,隨即也聽明白了。

 嬴政這話說的也沒錯,十六歲,在現代看來,嫁人的確是太早了點。

 但是,放在古代,放在大秦,女子十三四歲,就得嫁人。

 當然,這不是大秦的情況,而是春秋戰國,都是這麼來的。

 就連孔子,昔日魯哀公問孔子,孔子就說,男二十,女十五,當可婚。

 嬴政的不少女兒,都是十五歲都選擇婚配出去的。

 而且最可怕的是,十五歲,在秦漢時期,不是結婚的最低年齡,是最高年齡。

 沒錯,漢朝都也是如此,女子結婚不能超過十五歲!

 比較經典的就是漢昭帝,他有那個六歲的皇后……

 一般人,過了十五歲這個最高年齡,你還不讓你女兒婚配,你是要交罰款甚至被判刑的。

 拿律法來規定你,誰敢違抗?

 而麗嫚,卻是在嬴政的身邊,多留了一年。

 而貴族的女兒,也早早的就許配了婚姻,不過,身為皇家的女兒,最高的年限,可以拖到十九歲。

 “父皇,您不是說,不這麼著急讓女兒婚配嗎?”

 麗嫚聽了,有些不捨的說道。

 “哎,朕自然是這麼想的。”

 嬴政說道,“不過,比起你的姐姐們,你已經多留了一年了,難道,這還不夠嗎?況且,現在是事發特殊,不得不如此。而且……”

 說著,嬴政繼續勸說道,“朕並非定要你嫁這個人,他也並非是什麼歹人惡人,你們大可以瞭解一番,這也是你其他姐妹,未必能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