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承擔者

“……”

也有好多人是一上來,就諮詢法律問題。

“姜律師,叔叔前幾天過來找我,說我涉嫌掩隱,讓我交罰款,你說我是交啊?還是不交?”

“姜律師,叔叔說我涉嫌詐騙,已經移交到檢察院,我剛取保候審出來,你說這種情況我該怎麼辦啊?我沒錢找律師,你能不能幫幫我?”

“姜律師,叔叔說我跑分!可是我沒有啊?怎麼就說我銀行卡有問題了呢?”

“……”

一上來問問題的,大多數都是詐騙、掩飾隱瞞所得等有關。

這種案子案值一般較低。

但既然有人問,姜勤就權當是為律所打廣告了,免費為他們解答。

“評論滾動太快,我一個一個回答……”

“剛才那位網友說他銀行卡凍結?叔叔說他涉嫌跑分?”

“這種情況一般都是與洗錢相關。”

“你當時是不是有人介紹,或者是網上看到,參加了某些,類似於高薪兼職之類的工作?”

“那種工作一般都會介紹說,不用你幹什麼活,只需要你幫他們一個小忙,從你的銀行卡里,幫他們走一筆流水,

根據流水的金額,可以得到幾百甚至是大幾錢的報酬。”

立刻就有評論回覆:“對!”

姜勤回覆:“那你就有可能涉案,檢察機關有可能會根據你銀行卡的流水多少,你在本案中扮演的角色,大多數都會定你幫信,或者是掩隱。”

“量刑標準,根據金額多少,會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而掩隱就判的比較重了,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

“啊?這麼嚴重!”馬上就有人回覆。

“我特麼的幹個兼職,一共到我手才不過五百塊錢,居然就要判我三年?”

“冤……實在是太冤了!”

“虧死了!”

“……”

姜勤語重心長:“我建議這位網友,還是老實跟叔叔交代。

如果涉案金額不大,再加上認罪態度良好,積極向檢察機關申請補償,應該可以寬大處理,不是沒有緩刑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