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獅子大張口

為了判斷李斌是否對自己說謊,姜勤對其使用了‘細緻入微’。

幾個問題下來,有關隱私方面的,這傢伙眼球不是右上就是左下。

右上代表的是想象,左下代表著思考。

這就意味著李斌這傢伙,在這方面說謊或者是刻意隱瞞。

而當姜勤問道他,那女孩是否自願時,對方眼睛又瞬間左上,並且然後語氣斬釘截鐵:“她當時絕對是自願的!我一高中生,根本就沒膽量去強迫!”

姜勤想想也是。

左上代表著回憶,他這反應確實沒有說謊。

姜勤心裡有了底,神識又回到證據空間,選擇兌換證據。

取證完畢,接下來就是等開庭。

姜勤與李娟兩人簽訂合同。

雖然說之前姜勤還欠著幾個月的房租,但事情一碼歸一碼。

李娟提出一個建議,如果官司打贏了,在減去之前欠下的幾個月房租的同時,再額外給姜勤一萬塊錢,姜勤同意了。

雖然說這次錢不多,但勝在這個案子有影響力。

這種涉及多人強姦的案子,況且又是發生在市區,媒體關注度比較高。

一般區級人民法院是不敢審理的,肯定是要提交到市中院。

況且,本案的當事人不止他李斌一個,如果姜勤能同時拿到其他被告人的委託,那對他來說,也算是一筆不小的收入。

又喝了幾口咖啡,問了幾個問題,姜勤便提出離開。

李娟苦口婆心,三番五次的拉著他的手說:“小姜啊,我們家斌子的事……可就全都拜託你了……”

姜勤點頭以示回應,說了句‘放心’,他得去跑業務去了……

在案子審理期間,檢查機關對人證、無證,以及雙方當事人的口供,整理成訴訟狀,提交到區人民法院。

區人民法院考慮到這個案子的影響力,又將其上訴到中院。

原告當事人的委託律師,倒是來找過姜勤幾次,想談談對受害人極其家屬的賠償問題,姜勤每次都拒絕。

最後一次,姜勤對對方律師說:“針對原告女孩的特殊身份,我可以與我的委託人商量,給予一定的人道主義賠償,但數額絕對沒有像你想象當中的那麼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