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第二十條!

“下面我將給出幾點辯護理由。”

“根據《刑法》第二十條正當防衛的解釋: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於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從視頻畫面我們可以看到死者徐勇,在跌落糞坑之前是正在對我方當事人正在實施不發侵害,他手中那柄刀就是事實。

雖然說他已經跌落糞坑之中,但是並不是沒有再次從糞坑中爬上來,繼續對我方當事人實行不法侵害的可能。

眾所周知,成年男性的身體素質要普遍優於女性,我方當事人當時那輛停靠在糞坑邊上的自行車胎,已經被徐勇用刀給扎漏氣了,

從獅山嶺半山腰跑到距離最近的派出所有將近五公里遠。

這麼遠的距離,如果被當時的徐勇從糞坑中爬出,根據一般人慣有思維,他肯定就對之前凌琳對他所做出的一系列行為,採取更為激進的報復性舉動,

所以,他想要從糞坑中爬出來的這一舉動,可以看作是在對我方當事人作不法侵害這一舉動的延續。

所以我方當事人在後續那幾下,踩向徐勇手的那幾腳,依舊可以是作為正當防衛。”

凌父、凌母情緒激動。

原來他們請來的這位律師,真的是在為他們的女兒作無罪辯護啊。

被告席上原告律師與委託人臉色難看。

李敢沒想到對方居然會從這一點對他進行攻擊。

他之前已經設想過對方從不同角度給被告進行辯護,但唯獨沒想到這一點。

從審判長、合議庭成員臉上的表情上判斷,其實他們心裡面也是在猶豫的。

那就說明對方律師的這一條辯護意見,還是讓不少人心中產生動搖。

他在心中暗道不好……

沒想到,這樣一位,被他們榮達律師事務所開除了的實習律師,居然會有這樣的辯護實力。

徐躍進忙問:“李律……怎麼個情況啊這是?”

“咱們怎麼辦啊?”

李敢搖搖頭,卻是沒說什麼。

盧晏見被告律師發表完畢,敲響法槌,繼續將庭審推進到下一環節:“下面情被告作最後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