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三甲 作品
第41章 晚了一步
簡直不知所畏!
桃源鎮的鎮長,又怎麼樣?
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李向東走了過來,盯著高璐看了看,問道:“你承認,剛才是你喊的不跳不是人?”
高璐毫不在乎,叫道:“對,是我喊的又怎麼樣?”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6條的規定:對於實施尋釁滋事行為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帶走!”
李向東揮了揮手,上來兩個民警就將高璐給押走了。
高璐尖叫道:“你們幹什麼?我又沒有打人,又沒有殺人,你們憑什麼抓我?”
李向東冷笑道:“看到別人跳樓,你非但不勸阻,反而還起鬨慫恿人跳……就憑這一點,我就抓你!”
呃!
這哪能行呢?
孟廣義立即橫身攔了上來,訕笑道:“李所,這事兒可能是有些誤會……”
“誤會?你耳朵聾啊!”
“難道她的大舅是鎮長陳炳勝,就是你們學校坐視不管、見惡不止的理由嗎?”
這一番話,鏗鏘有力!
現場的這些同學們,全都發出了歡呼聲。
往常,高璐在學校作威作福慣了,經常霸凌同學。
學校老師不敢管。
這些同學們就更是敢怒不敢言了。
現在,終於是有人給出頭了,讓這些同學們都非常痛快。
“父母教不了你,就讓社會教你!”
“社會教不了你,就是警察和法院來教你!”
李向東才不慣著,抓著高璐就往出走。
剛剛走到門口,一輛車子就疾馳了過來。
陳炳勝聽到消息趕過來了,笑道:“向東,這事兒是我們家高璐的錯,我們願意賠錢和道歉。”
“我不接受!”李向東一口拒絕了。
“向東,這事兒你給我一個面子……”
“面子?”
李向東挺身而立,手指著自己的警徽,一字一頓道:“既然你都這麼說了,那我就問你一聲,你要面子,難道我的警徽就不要面子嗎?”
人大於法,法危。
法大於人,人安。
任何人都不得凌駕於法律之上!
現場的這些孩子們,全都使勁兒鼓掌,把嗓子都要喊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