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三甲 作品

第41章 晚了一步


  簡直不知所畏!

  桃源鎮的鎮長,又怎麼樣?

  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李向東走了過來,盯著高璐看了看,問道:“你承認,剛才是你喊的不跳不是人?”

  高璐毫不在乎,叫道:“對,是我喊的又怎麼樣?”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6條的規定:對於實施尋釁滋事行為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帶走!”

  李向東揮了揮手,上來兩個民警就將高璐給押走了。

  高璐尖叫道:“你們幹什麼?我又沒有打人,又沒有殺人,你們憑什麼抓我?”

  李向東冷笑道:“看到別人跳樓,你非但不勸阻,反而還起鬨慫恿人跳……就憑這一點,我就抓你!”

  呃!

  這哪能行呢?

  孟廣義立即橫身攔了上來,訕笑道:“李所,這事兒可能是有些誤會……”

  “誤會?你耳朵聾啊!”

  “難道她的大舅是鎮長陳炳勝,就是你們學校坐視不管、見惡不止的理由嗎?”

  這一番話,鏗鏘有力!

  現場的這些同學們,全都發出了歡呼聲。

  往常,高璐在學校作威作福慣了,經常霸凌同學。

  學校老師不敢管。

  這些同學們就更是敢怒不敢言了。

  現在,終於是有人給出頭了,讓這些同學們都非常痛快。

  “父母教不了你,就讓社會教你!”

  “社會教不了你,就是警察和法院來教你!”

  李向東才不慣著,抓著高璐就往出走。

  剛剛走到門口,一輛車子就疾馳了過來。

  陳炳勝聽到消息趕過來了,笑道:“向東,這事兒是我們家高璐的錯,我們願意賠錢和道歉。”

  “我不接受!”李向東一口拒絕了。

  “向東,這事兒你給我一個面子……”

  “面子?”

  李向東挺身而立,手指著自己的警徽,一字一頓道:“既然你都這麼說了,那我就問你一聲,你要面子,難道我的警徽就不要面子嗎?”

  人大於法,法危。

  法大於人,人安。

  任何人都不得凌駕於法律之上!

  現場的這些孩子們,全都使勁兒鼓掌,把嗓子都要喊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