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三甲 作品

第7章 演戲演全套


  盜取槍支?

  李向東迷迷糊糊的,還有些發懵。

  哼!

  欒平怒道:“咱們昨天晚上喝酒,之後我的配槍就丟了,我們嚴重懷疑是你給偷走了。”

  李向東皺眉道:“這話可不能亂講,你有什麼證據是我偷的嗎?”

  “證據?”

  “給我搜!”

  一聲令下!

  馬輝和其他的幾個民警立即搜查了整個房間。

  床底下、櫃子、抽屜中……

  欒平也走過去,掀開了李向東的枕頭,頓時就懵逼了!

  枕頭底下竟然空蕩蕩的,什麼都沒有。

  槍呢?

  昨天晚上,他明明是將配槍塞到枕頭底下的,怎麼會不見了呢?這種事情,他當然不能往出說,只能是繼續搜查。

  沒多久的工夫,這些人把房間給翻了個底兒朝天,一樣是什麼都沒有。

  槍呢?

  本來,欒平想著把李向東灌醉了,把槍藏在枕頭底下。等到早上過來,來個人槍俱獲,李向東想賴也賴不掉,這就是鐵證。

  誰能想到會是這樣呢!

  馬輝問道:“欒所長,怎麼辦?”

  “什麼怎麼辦,那把槍肯定是讓李向東給藏起來了,給我銬起來。”

  “是。”

  馬輝早就看李向東不順眼了,上前一把抓著了李向東的胳膊,怒道:“走,跟我去審訊室!”

  李向東叱喝道:“你們這是幹什麼?沒有證據,憑什麼抓人?”

  “等會兒就有證據了。”

  “帶走!”

  那幾個民警有些傻了眼。

  怎麼說,大家都是同事,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說把人抓走就抓走了?不過,欒平和馬輝可不管那麼多,強行將李向東給押進了審訊室。

  嘭!

  房門關上了,張明亮的頭上纏著繃帶,竟然也在這兒。

  李向東坐在椅子上,問道:“欒副所長,你的配槍真的丟了?”

  “少廢話,就是讓你給偷走了。”

  “你上報了嗎?”

  李向東玩味地笑道:“根據《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條:依法配備公務用槍的人員,丟失槍支不及時報告,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這不是往傷口上撒鹽麼!

  欒平幾乎是可以百分百的確定,那一把五四手槍就是讓李向東給藏起來了。這要是不能撬開李向東的嘴巴,他就得攤事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