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落宸 作品

第74章 抓了賈張氏的兔子

 一名賣豬肉的販子見到李偉提著菜,手裡拎著兔子,趕緊攔住李偉,問道:“小兄弟,你是不是要燉兔子?” 

 “是啊。” 

 李偉有些警惕地看著販子,長的人高馬大,腰肥體胖,要不是在菜市場,真覺得對方是攔路搶劫的。 

 “小兄弟,你別誤會。我是說要不要我幫你殺兔子?” 

 販子發現剛剛的行為太唐突了,趕緊後退了幾步說話,連忙表明了來意。 

 “幫我殺兔子?” 

 李偉更是疑惑不解,很懷疑對方是不是打算拿著兔子就跑。 

 販子解釋道:“你放心,我沒有惡意,我只是想收你兔子的毛皮。我幫你殺兔子,你把毛皮賣給我,三毛錢怎麼樣?” 

 “嗯,行。” 

 李偉瞭解了對方的來意,馬上就答應了。 

 他知道兔子的毛皮能賣錢,但是收的人很少,很可能要等到半年甚至一年才有人收。 

 他才不願意保管腥臭的兔子毛皮,本打算剝了兔子的毛皮就扔掉,現在有人收正求之不得。 

 販子用手抓住兔子的後腿,把兔子倒著拎起來,抄起案板上的剁肉斧頭,朝兔子的腦袋輕輕一擊,兔子就暈死過去了。 

 然後用繩子倒掛著,剝皮洗淨,整個兔子就殺好了。 

 動作嫻熟,一看就是宰殺兔子的老手。 

 “多謝。” 

 李偉放好三毛錢,接過兔子歡快地朝宿舍走去。 

 來到宿舍,李偉先在鋼精鍋裡燉兔子肉,等燉的差不多爛了,才撈起來和著蔥薑蒜一起爆炒。 

 再放上辣椒和醬油,一股肉香就飄散開來。 

 “要是油再多一點就更好吃了。” 

 油是每個月定量供應,一個月才半斤油,炒幾次菜就沒了。 

 這次為了紅燒兔子,估計用了有三兩多油,大半個月的油給用了,但看紅燒兔子還是覺得沒什麼油。 

 炒瘦肉果然很耗油,難怪沒人願意買瘦肉吃。 

 要不是上次分得了兩個東坡肘子,熬得了很多豬油,否則這次也不可能攢得了三兩多的香油。 

 沒油只能燉兔子吃,李偉自認為吃不慣燉兔子。 

 要論香和美味,紅燒肯定遠勝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