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工程兵子弟 作品

第332章 公考在申論裡“偷字”,拿不了高分

 而在現代漢語裡,標點符號作為書面表達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有明確規定的。早在2012年,相關部門就在《標點符號用法》裡明確提出:句號、逗號、頓號、分號、冒號等常用符號均佔用一個字的位置。 

 由此可見,公考大綱不是對標點符號用法沒有要求,而是默認遵守現代漢語規範。這就好比,人在成年以後總會覺得社會越來越不注重節水宣傳了,其實宣傳一直都在做,只不過成年人已經不是宣傳受眾罷了。 

 “偷字”要失分 

 從申論的題型上來說,“偷字”這種做法帶來的影響是不同的。在申論問答小題裡,字數限制是一條紅線,多答無效。“偷字”讓本該佔用一格的標點符號不計入字數,不可避免的會失分。 

 當然,在實際的閱卷過程中,由於時間緊迫或者閱卷人本身基本功也不紮實,對於“偷字”行為並不一定會扣分。但申論採用的是電腦閱卷,標點符號位置不當帶來的閱卷體驗感,有時候比要點本身還重要。 

 尤其是在申論大作文裡,“偷字”本身帶來的影響並不大。大作文的字數要求通常是1000-1200字,考生不管標點符號佔不佔用一格,只要最後落款在這個字數區間內,基本沒人會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