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4章 國號定什麼呢?(上)
只是,學生想問,對於三爺來說,士紳於新朝如何處置?”
“凡我國朝百姓,三代無犯罪記錄,且堅定支持攤丁入畝,官差一體納糧,一體當差者,便可在十六歲起,參與科舉,一直至三十歲。
若年滿二十五,止於秀才,年滿三十,止於舉人,不入進士者。
即停科舉,走他途入仕。
如手藝、農藝、征伐等。”王三將目光落在了神情漸漸變得鄙薄的辛璩臉上,笑了笑不說話。
“三爺可知,緣何終唐一世貫穿始終的進士不及第,則重頭開始之策,緣何在宋世而終?”
“知道。”王三點了點頭,“有宋人落榜之後,奔走西夏,助西夏成大患,遂始開進士不及第,亦不廢止功名。”
“既然如此,三爺緣何還……”
辛璩聽得王三此言,不由古怪起來。
明知有問題,為什麼還要學?
“如今的科舉,在我眼中,只是篩選聰明人的機器,但同時也是鉗制聰明人的機器。所有人都在科舉,寫了四書五經,卻沒有跟宋世一般,文化昌茂。或許宋弱,但更多是地方拆分過於嚴重而導致的力不能往一處使。
可終宋一世,留後人多少技藝的啟蒙?
那為什麼我不能綜合宋明兩朝科舉之法,定一個年歲,篩選出貨真價實的天才,然後將他們送到各行各業呢?
我說過,二十五止秀才,三十止舉人。
但我沒說過,秀才如何評斷,舉人如何評斷,乃至進士如何評斷。
或許我哪天心情好,就把會修船的船匠集中起來,然後在他們面前,開闢一條船匠科舉呢?
只要擁有修船技藝之人,都可以登臨船匠秀才、船匠舉人,船匠進士,最後併入工部,成為一方大員呢?
科舉科舉,分科而舉,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在我眼底,這是真理,人盡其才,物盡其用,方正終始。”
“可是,百官不修德行……”辛璩張了張嘴。
王三伸手拜了拜道:“考功詮選之法,從來不是擺設。只有規定,都察院官職升遷,只能在同一個系統內運轉,貶謫允許外放為地方官,或者邊區御史。
只有調查,提名,審核,才能獲得升遷之路,如此一來,御史就不是黨爭工具,也不至於徹底淪為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