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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土地政策

 幾日後,由柳正牽頭,東昌官府與地主富商們聚在一起,開了一個座談會。 

 名為座談,實為談判。 

 柳正原則上同意了地主老財們的提議,將四賊的田土“賣”給了他們,但提出幾點要求。 

 第一點,錢的問題要算清,前期的買地錢,需要上浮兩成。 

 第二點,後期的折稅錢,統統以糧食的形式交割,作為東昌府府庫中的存糧、外加東昌義勇軍的軍糧。 

 第三點,地主們得了田地,必須在官府主導下,收留一部分的流民耕種。 

 第四點,此次所獲四賊的田土,梁山得五分之一,地主得五分之二;剩餘的五分之二則由官府控制,不予發賣。 

 第五點,只有達成上述的目標,地主們買來的田,才能不予登記造冊,變成他們的私田。 

 …… 

 地主們又湊到一起商量、算賬,為了維護自身利益,又加了幾條。 

 第六點,官府分派給各地主的流民,必須一次性交割清楚,不得年年分派,不然誰吃得消? 

 第七點,如果再出現類似於東昌四賊這樣的豪強惡霸,官府必須予以鎮壓。 

 第八點,土地的分配數額,梁山五分之一,官府五分之一,地主五分之三。 

 雙方經過拉鋸談判,最終決定,就按照上述八條辦理。 

 不過最後田地的分配,除了分給梁山的五分之一,剩下的由官府與地主四六分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