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秋隕S 作品

第二百八十章群情激奮的士子



            說是當眾審理,其實也沒什麼好審的。

得益於某位治中從事的供詞,此次事件已經從衝突變成了正當防衛,最多算防衛過當。

儘管殺了幾十名家僕,但這依舊不能改變事件的性質。

更何況家僕嘛,死就死了,沒什麼大不了的,大漢律例從來都不保護這些人。

畢竟名義上他們沒有屬於自己的田地,也不向官府繳納賦稅。不管他們的生活如何富足,在法理上甚至不如平民百姓,更遑論讀書人階層。

或者說,自從他們投身別人府邸的那一刻起,就已經不是大漢子民了,身份上都低人一等。

在郭嘉的證詞下,先動手的闕宣家僕反而成為了行兇者,被打死也是活該,連賠錢都免了。

真正棘手的,是闕宣的死亡。

官員的身份,任何時代都要高人一等。殺官等同造反,這可不是開玩笑的。

但由於行兇者實在太多,再加上又是闕宣家僕先動的手,張恆也不能把這些人全殺了,便只能罪過平攤。

“當街行兇,殘害州府官員,手段之殘忍,簡直令人髮指。但念及事出有因,又非惡意行兇,故此判罰爾等服徭役三月,罰錢一千,用作闕功曹家中辦喪事之用。”

眾目睽睽之下,張恆宣讀了判罰文書。

聽到這個結果之後,眾士子先是一愣,繼而卻爆發出一陣歡呼。

而那些世家官員的臉色就不好看了。

這就完了?

“長史,闕功曹慘死街頭,豈能如此輕易放過這些行兇者?”一位官員面色不善道。

“哦,你以為本官判罰不公?”

張恆笑問道,眼中卻帶了一絲冷意。

“這……下官不敢!”那官員連忙拱手道。

“不敢就好。這數百名讀書人,乃是我徐州斯文元氣,本官總不能將他們都殺了吧。再者,闕功曹縱然是州府官員,也沒有要數百人與他償命的道理。如此判罰,已然算很重了。”

張恆冷笑一聲,已經懶得和這些人分說了。

法不責眾的道理,這些人又何嘗不明白。便換做是他們審理此案,也不可能把這些寒門士子全殺了。

道理擺在這,他們自然無法反駁。

不過張恆也並非不近人情之人,還是決定給他們一些補償。

“此案影響甚大,不好拖沓,便這麼結案吧。不過,昨日諸位進諫之事,倒是有了結果。玄德公顧念諸位忠心為國,已然准許收回招賢令。稍時,本官便命人貼出告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