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章 鳴冤鼓


  攻擊陳長安的這些都是普通人,他們或許也不是什麼好人,但此時此刻,他們並未得罪陳長安,只不過是在做自己的工作而已。

  都是為了生活,打工仔罷了。

  陳長安並未痛下殺手,出劍都有留手,因此等他闖出了牢房,留下的是一地傷兵,個個帶傷在那嗷嗷直叫。陳長安雖說未下殺手,可下手也不輕,不給這些人點威懾,他們不知道什麼叫怕。

  出來之後,望著頭頂大大的太陽,陳長安學會了一個成語叫重見天日,只是幾天過去,恍如隔世。

  這就從一個穿金戴銀的富家少爺,變成孤兒了?不僅如此,想到接下來要做的事,不僅要變成無依無靠的孤兒,恐怕還要舉世皆敵啊。然而陳長安沒有絲毫猶豫,人死鳥朝天,不死萬萬年,人活著,不能一輩子做狗熊。

  出門左拐,陳長安直奔縣衙大門。

  大荔縣的縣衙地處縣城中心,位置極不錯,但衙門整體顯得破敗不堪,爛磚破瓦,還有一扇常年失修的大門。

  所謂客不修店官不修衙,一任知縣數年之內就會升遷,修了衙門也是給下一任做嫁衣,有那個錢和功夫不如干點別的。

  在縣衙大門外,有一個大鼓擺在那裡,這就是鳴冤鼓。

  鳴冤鼓往上還要追溯到大周開國太祖皇帝,太祖皇帝感念百姓困苦,受了冤屈也求告無門,於是就在各地各級衙門設下鳴冤鼓,鼓聲一響,衙門主官必須接下案子。比如這大荔縣的鳴冤鼓一響,知縣大人必須馬上升堂問案,否則的話,輕則罷官去職,重則人頭不保。

  太祖一朝,鳴冤鼓活人無數,不知多少百姓靠著鼓聲沉冤得雪,實乃一項善政。可惜時至今日,這條政令早已荒廢了。

  人亡政息,不外如是。

  像大荔縣縣衙門口的鳴冤鼓,雖然還杵在那裡風吹日曬,但只是做做樣子,平日裡根本沒有人會來敲,因為你敲也敲不響,沒有鼓槌。不僅如此,縣衙還特地安排了衙役輪班盯著,他們啥事兒也不幹,天天就盯著,誰要敲鼓他們就把人趕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