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勒·羅德里格斯宇宙無敵迷人帥氣死侍 作品

第三百一十二章 language!(上)


                 紐約,曼哈頓,這處無比繁華又忙碌的城區,只有在夜晚才能稍顯安靜,直到天色完全暗下來的時候,雪漸漸停了,空氣依舊很冷,一整天的積雪堆在街道的兩側,被點亮的路燈染成暖色。

  街道兩側的櫥窗裡,假人模特已經穿上了米白色的麋鹿毛衣,帶著紅綠相間的圍巾,櫥窗的頂端掛著一連串閃亮的燈泡,角落裡擺放著多到誇張的禮物盒子。

  雖然距離聖誕節還有一段時間,可這些佔據了全紐約最好位置的商家們,早就已經為接下來的節日購物狂潮做好了準備。

  中央環島正中間那顆巨大的聖誕樹已經按部就班,只是上面星星點點的燈泡還沒有亮起來,禮物盒子上面全都是厚厚的積雪,還沒來得及打掃,但合照的人群已經絡繹不絕了。

  阿卡姆療養院西側頂樓的會客室裡,席勒一手拿著杯子,靠在落地窗前,看著樓下街道上正追逐打鬧的孩子們,斯特蘭奇坐在沙發上,正在把一些散亂的雜誌收拾起來。

  “也不知道昨天是誰跟我說,今年聖誕打死他也不會穿麋鹿毛衣的。”席勒沒有轉頭,但是斯特蘭奇卻聽出了他的嘲笑之意,他從鼻子裡發出了嗤的一聲,低頭看了一眼自己身上藍白相間的麋鹿毛衣。

  那是一件非常普通的高領毛衣,從領子到肩膀是淺藍色,然後是白色,然後又是淺藍色,在白色部分有麋鹿和雪花構成的藍色圖案,可以說,這是一件在聖誕節穿出去十有八九會撞衫的普通麋鹿毛衣。

  斯特蘭奇一邊翻著手裡的雜誌一邊說:“我路過櫥窗的時候,根本看都沒看它一眼,只是我可憐那裡賣不完貨的櫃員,所以就順帶著買了一件,不如說你,我還以為你是那種不愛湊熱鬧的人呢。”

  斯特蘭奇回頭看向席勒,席勒也穿了一件麋鹿毛衣,他在裡面穿了一件白色的襯衫,深綠色的麋鹿毛衣套在外面,胸口上有一隻白色的麋鹿,這件毛衣的撞衫幾率可就比斯特蘭奇身上的那件要小的多了,但也並不能說是完全沒有。

  “畢竟,大家都喜歡這麼穿,我也不想特立獨行。”席勒喝了一口水說。

  就在這時,推門的“吱呀”聲響起,走進來的史蒂夫也穿著一件麋鹿毛衣,他看到斯特蘭奇和席勒的打扮愣住了,史蒂夫撓了撓頭說:“我還以為你們是那種不愛湊熱鬧的人呢。”

  因為他身上穿的那件麋鹿毛衣非常完美的把斯特蘭奇式和席勒的款式綜合到了一起,紅綠相間、胸口有一隻白色麋鹿。

  “我說隊長,這顏色太老氣了點,是你自己挑的嗎?”斯特蘭奇看向史蒂夫問。

  史蒂夫走過來,坐到沙發上,彎曲手臂,把手撐在膝蓋上說:“是尼克送我的,他說神盾局應該有點過節的氛圍,不光是我,娜塔莎和希爾都收到了這份禮物,只不過她們嫌顏色和款式太老氣,就沒穿。”

  “我卻覺得剛剛好,畢竟,老氣的衣服正好適合老氣的人。”史蒂夫笑了笑說。

  “但願我下次去神盾局基地的時候,不要看到一顆巨大的聖誕樹,上面掛滿金色的鈴鐺,或者是屋簷上掛滿各種小彩燈。”斯特蘭奇在胸口畫了個十字,三人都笑了起來。

  “尼克的審美讓我實在不敢恭維,雖然我們都是那個年代的人,可他顯然不明白,那個年代的審美對於現在來說還稱不上覆古,只能說是老氣。”史蒂夫搖搖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