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錦衣 作品

0363 澳門

  這時候的澳門遠遠不像後世那樣繁華,不過也算是有了一個雛形。這裡聚集著大量的葡萄牙人和其他國家的人,所以已經很多西式建築已經開始出現。同時還有不少中式的房屋間雜在一起,頗有些別樣的風情!

  在澳門這裡,葡萄牙人佔據主導地位。這裡已經成了他們在亞洲同上的主要窗口之一。在歷史上,英國人和荷蘭人都曾經試圖佔領澳門。然而在當地軍民的齊心合力之下,他們牢牢的守住了澳門。然而,葡萄牙雖然保住了澳門,但是他們卻丟失了大海,導致這裡的一切努力都失去了意義!

  提起澳門,很多人都以為是大明丟失了澳門,被葡萄牙人割走了。實際根本不是這樣!澳門的被割讓是“我大清”乾的!當時無論在大明還是葡萄牙,所有人都無爭議的認定澳門是大明的領土!明朝政府在澳門擁有完整的主權!

  一些記錄能證明明朝政府在澳門境內能夠行使主權,首先就是廣東官府接受澳門葡萄牙人每年繳納的地租。澳葡從1572年起,每年向中國廣東政府交納地租500兩。

  其次,廣東官府還設立海關征收舶稅。明朝在澳門媽閣廟附近本來就設有河舶所。當澳門葡萄牙人越來越多之後,廣東官府又在澳門設立海關,負責向“夷舶抽稅事宜”。繳納稅餉使澳門葡萄牙人從私商變成餉商,取得了在中國進行合法貿易的資格。

  廣東官府還設置了守澳官,還明確了以香山縣令(知縣)落實行政管理權和執行最終的司法處分權等事務。守澳官也稱為澳官,是明朝廣東政府在澳門設立的提調(掌管海賊、奸偽拘捕事宜)、備倭(掌管流動巡查緝捕奸究事宜)等官員與官署(巡緝行署),以及向“夷目”宣讀明朝政府命令和雙方官員會商政務的“議事亭”的中國官員。

  而香山縣令是主管澳門地區一般民政與司法的長官。明朝把澳門視為香山縣的一部分,由香山縣令行使在澳門的治權。如1567年(隆慶元年)香山知縣周行查禁澳門水陸私販及誘賣子女;1608年(萬曆三十六年)香山知縣蔡善繼對“夷目”(葡萄牙人自組政府的官員)執行笞刑等,均為明政府行使統治權的表現。所以這一切都可以證明現在澳門還在大明治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