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郡公 作品

第三百四十八章 主動放棄王徐寨前所


  之前,兵團的援軍能夠抵達。

  如果兵團援軍遲遲不來,那麼他的第五千戶所就只能是變成純冷兵器部隊,和敵人肉搏了。

  而被羅石區區期盼的第二野戰兵團現在在那裡呢,實際上第二野戰兵團有兩個千戶所,現在就在王徐寨前所後方大約十五里外。

  這個距離,對於這些正規千戶所的行軍速度而言,其實也就是半天的事,但是現在已經是傍晚時分,他們在此地紮營後就是不會繼續行軍了,畢竟夜晚行軍過於危險,很容易敵人都還沒有打過來呢,自己就是在夜晚中走散了。

  一支軍隊在夜裡行軍,走著走著就化整為零,徹底潰散可不是沒有這個可能的。

  第二野戰兵團的右側數里外,則是第一野戰兵團。

  而更後方,則是第四野戰兵團以及大量的輜重部隊,同時還有臨時徵召擔任後勤運輸任務的民夫。

  不過和明軍喜歡把民夫送上戰場不同,救民軍歷來沒有把青壯或者民夫趕上戰場作戰的傳統,一般都是在後方負責後勤運輸,作戰的時候,是不會把青壯、民夫當成炮灰往前線送的。

  這倒不是說救民軍的將領們愛惜民夫們的性命,不願意把民夫當成炮灰使用,而是因為救民軍的作戰模式和尋常的軍隊不太一樣,沒有受過基礎訓練的民夫們根本就不會可能支援主力部隊作戰,相反還會礙手礙腳的。

  再說的不好聽一些,實際上那些訓練了少則一個多月,多也不過兩三個月的正規軍士兵本身就是炮灰了,再讓普通民夫當炮灰,沒有這個必要。

  火槍兵之所以大放光彩,並取代步兵裡的所有冷兵器兵種,就是因為它的幾種特性:容易訓練,成本低,戰鬥力也勉強過得去。

  這幾個詞彙結合到一起,實際上就可以這麼說:這是很好用的廉價炮灰兵種!

  長矛手實際上也是一種廉價炮灰士兵,訓練起來實際上比火槍手更容易,只不過其中的重甲長矛手就相對寶貴一些,畢竟要穿戴盔甲作戰,對士兵的體能要求比較高,尋常士兵還真不能成為重甲長矛手。

  救民軍的諸多兵種,尤其是兩大核心兵種,本來就是炮灰兵種了,自然也就沒有必要把沒有受過訓練的民夫送上戰場了,而且計算兵力的時候,也不會把後方的民夫什麼的算進去。

  救民軍計算兵力,只統計穿軍服的士兵,被強行徵召而來的民夫不會被計算入內,但是明軍和諸多傳統古代軍隊一樣,都喜歡誇大軍隊的數量,比如餘大成,他集結的明軍正規軍,包括親自率領的以及從山東北部

  南下的明軍,動不動就號稱二十萬大軍,但是其中能打仗的人有多少,卻值得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