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裡做餓夢 作品

第四百七十六章 立案調查

    既是要破案,首先得立案,得有理有據,方能光明正大地將那案子調出來重新審斷。

    這時候,那船老大李山便起到作用了。

    李佑以莊客李山報案,請求李佑替其死去的族人申冤報仇為由,上呈文書去了刑部及三司衙門,請求朝廷下發授權,重審此案。

    身為皇子,這點小事自然沒什麼難度。

    很快朝廷就下發文牒,將當初那滅門慘案的案牘文書送到了齊州,同時授李佑審案之權,由李佑全權負責重審此案。

    當然,李佑有權提調重審,卻是沒資格斷案的,待案子查清後,還得將證據結果上呈有司,方能最終做下決斷。

    但這已然足夠了,李佑得了朝廷首肯,便可光明正大地前往博州,提調一切與此案有關的案牘文書,同時號令博州官吏輔佐查案。

    流程雖然繁瑣,但好歹光明正大,無人再敢指摘李佑濫用職權。

    李佑本以為刑部那邊能送來些有用的資料,可細看那案牘文書卻不由失望。

    那案牘上只記了寥寥數筆:五年前博州清平縣發生賊匪滅門慘案,清平縣李姓望族滿門罹難。博州州衙並清平縣衙舉兵剿匪,無果。

    前因後果沒有,匪寇下落也沒有,甚至連那李家家產如何處置,也沒有記錄。

    這樣潦草的案牘,顯然是起不到什麼作用的。

    李佑細看那案牘下方的印鑑,乃是博州司馬田文遠。

    想來當年那樁慘案之後,州里曾下派官員,前去清平縣審案追兇。

    而這司馬田文遠,便是主理此事之人。

    既然這份呈報朝廷的案牘沒用,李佑便將他甩到一邊。

    他細細思來,若要再瞭解更多訊息,還得去那博州州衙一趟,那州衙作為清平縣上級機構,又曾派人實地調查滅門案,想必那裡會存留有更詳細的案件記錄。

    李佑想了想,招手吩咐道:“來人,筆墨伺候!”

    書房大門被推開,走進來的是一直伺候在書房門口的二孃,她素來負責侍奉書房,負責文墨之事。

    李佑指了指旁邊的小桌:“二孃,替我修書一封,發往博州州衙。就說……說本王要重審五年前清平縣李家滅門慘案,讓那州衙備好相關文牘。本王不日便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