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裡做餓夢 作品

第三百六十章 落後就要捱打

    滄陽縣主初釣得手,那叫一個春風得意,她提了釣得的鯉魚四下得瑟一番,這又拿來叫李佑取下,準備帶回王府。

    但卻沒有料到,李佑取下了魚,卻並未交給她,反而是將之丟入水中。

    這下子,可捅了馬蜂窩了。

    “李佑!你……你做什麼?”

    滄陽縣主橫眉怒目,探出嬌手直挺挺朝李佑指來:“你為何放了我的魚?”

    不待李佑說話,她又咬牙切齒道:“我知道了,你定是妒忌我釣得大魚,心中不忿,這才將我的魚拋下潭中。”

    她目中帶火,彷彿將李佑當作了殺父仇人:“你……你自己技不如人,便做此歹毒手段,簡直……簡直是……卑鄙無恥!”

    不過是放了條魚,她卻說得彷彿是做了多麼傷天害理的事一般,直將李佑罵了個狗血淋頭。

    李佑待她罵夠了,這才擺手道:“你先坐下,我這麼做是有原因的。”

    “什麼原因,你快說!”滄陽仍惡狠狠盯著李佑。

    李佑解釋道:“你可知那是什麼魚?”

    “什麼魚?我哪裡知道?”滄陽縣主道。

    李佑搖了搖頭:“那是鯉魚,是父皇明令禁止捕食的魚類。若是無意間抓了,必須得儘快放生。否則是要押到官府打板子的。”

    “鯉魚?”滄陽縣主蹙起了眉,“怎生有這麼怪的規矩?”

    李佑無奈苦笑:“這事又不是我說了算的,這是父皇定的規矩。你要找,就去長安城找我父皇去!”

    禁捕鯉魚的原因,倒也簡單,不過是因為“鯉”與“李”同音。李世民為了皇室威嚴,便將鯉魚從百姓餐桌上給扳了。

    這在封建王朝時,是很常見的事情。

    滄陽縣主仍不大相信,可當她回過頭,聽了韋敏的解釋之後,才終於緩過勁來。

    “也罷,扔了便扔了吧!總之我已釣上來一條魚了,總比……總比某些自詡釣魚老手,卻一條魚都沒釣上來的人強多了……”

    滄陽縣主不陰不陽的一句話,勾起了李佑的好勝心。

    他不予理會,只埋頭繼續垂釣。

    言語上的勝負無關緊要,得在垂釣上見本事,釣上來魚了,不就狠狠打了她的臉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