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斤的微笑 作品

第六十九章 創造兩大超凡種族

    至於,造一個雷霆的三覺種族?

    米尼斯尚且沒有這個打算。

    因為這個結構強度太大了!

    沒有一定智慧,一般的普通人修行,九死一生,不適合普及,當通用模板。

    其次是,這個力量如果被其他人掌握,太影響自己的統治了。

    雷霆,是神的力量。

    配合雷霆天賦的專屬神器,六刺荊棘寶冠,可以用電磁波——神網,感知整個世界樹的下方。

    這個力量的強度,希羅多德就已經證明。

    四覺,就開始感受到空氣中的各種電磁波,鏈接無限網絡,五覺,更是各種巧妙的電擊神術,足以點燃世界樹,毀滅整個世界。

    這個模板,是目前最強,神自己拿來用!

    “精靈族,是為設定了一個神術體系,那人族的武術體系,又該如何去演化?”

    他沉吟。

    精靈族走神術天賦之路,可以多樣化。

    畢竟,只要拿著一本精靈律典,裡面是巨神的基因序列,催化出局部的身體器官,出來對敵,甚至召喚骷髏,召喚藤蔓都可以...

    但是人族就不同了。

    他們靠自身,修行武術,以拳腳兵器為主。

    比如自己給人族,統一加上“迅捷”的基因天賦,那整個人族,豈不是都只能修煉這一類武術?

    “這太呆板了,沒有潛力。”

    他不斷沉思,“人族,是天上舊日眾神創造的第二寵兒,大地主角,應該具備強大的潛力。”

    作為這個世界的創世神,為這個世界創造一個個超凡種族,本就是極其複雜、需要考慮很多細節的事。

    種族不強,如何推演這個世界的超凡,不斷晉升文明?

    不過,他也很快想到了人族武術的解決辦法:

    裝載血脈天賦。

    簡單來說,就是給人族的基因末尾,留出一個dna裝備空位,你想要什麼天賦,自己去裝備這個基因天賦即可。

    “想修行什麼武術天賦,自己做主。”

    他思維流轉,大腦飛速調動著靈感,

    “當修行到一定的時期,去人族城堡神殿,覺醒血脈騎士天賦,裝上想自己選擇的‘迅捷’‘力量’‘鐵臂’這些血脈天賦圖騰,可以決定自己一生的修行方向。”

    “如此,哪怕固定了他們這個種族的武術框架,因為裝載結構,他們的潛力也大了很多!這個種族得以多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