袤一 作品

第1042章 教唆

之所以留於得水父母和兒子多待幾天,李哲一是不想讓他們受於得水老婆這個女人的白眼兒;二是想借著有限的時間,給於得水五歲的兒子灌輸點東西,免得將來回華夏,執法部門問詢的時候,無法擺脫他媽媽的影響。

不過,李哲還是有點低估了五歲孩子的認知:

“伯伯,您能幫我和爺爺要回爸爸留給我的那部分錢嗎?我不想放在媽媽那裡,因為……她會給那個健身的叔叔花的,等我長大了,錢就沒有了,爺爺、奶奶也老了,以後我拿什麼上大學呀。”有一天李哲抽時間陪著這祖孫三人吃晚飯的時候,小傢伙眨巴著眼睛,看著李哲十分認真的問道。

聽小傢伙這麼一問,李哲愣了一下:

“寶貝,你怎麼想起問這個問題了呢?”李哲有些不解的看著小傢伙,問道。

聽李哲這樣一問,小傢伙有些不好意思的忸怩了一下,不過,馬上坐直了身子:

“爺爺、奶奶歲數大了,我不想爺爺出去掙錢,不能花他們的錢……我要花爸爸給我的錢……”小傢伙說道。

聽他這麼說,李哲不由得眼睛微微一紅。

這麼說吧,自己的這些孩子,五歲的時候,絕對不會有這種想法的,不會為爺爺、奶奶著想的,不會問這種問題的,不會想爺爺、奶奶老了的時候工作的辛苦……

這可能就是所謂的窮人家的孩子早當家吧,所以李哲才感動。

李哲輕輕的撫摸著小傢伙的腦袋:

“你想要回存放在你媽媽那裡的錢?”李哲問道。

“嗯。”小傢伙肯定的點了點頭。

“不過,伯伯告訴你,要回存放在你媽媽手裡的錢很困難,因為到時候,那些執法部門的伯伯會徵求你的意見,如果要是同意存放在媽媽那裡,這筆錢就很難要回來了,很可能如你說的那樣,給那個教練花了……”

“伯伯,你放心,不管誰問,我都不會同意我的錢放在媽媽那裡的。”不等李哲把話說完,小傢伙搶著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