袤一 作品

第969章 螳螂捕蟬


  律師還是向執法部門起訴了李哲,理由是賠償保證金賬戶被查封的二百個億。

  不過,執法部門沒有立案。

  不立案的原因是,查封保證金賬戶裡二百億是國家行為,而且已經有充分的證據證明,這筆從米國轉過來的錢,裡面有犯罪嫌疑人夏冠華詐騙的錢,這一次也是物歸原主了。

  執法部門不予立案,律師也沒辦法。

  不過,畢竟不是小數目,二百來個億呢,一分錢也拿不回來,不管是夏冠華,還是那兩個股東,怎麼可能放棄呢?所以,在執法部門不予立案的第二週,律師再一次起訴謝小萌和東方執法部門,歸還不合理的劃撥和扣押。

  這位律師還是非常聰明的,並沒有如上一次似的,在東方起訴,直接在江南要求立案。

  案到是立上了,不過,在舉證環節,因為夏冠華方沒能拿出新的證據反駁謝小萌——謝小萌的那些婚姻存在期間的收入證明,都是相關部門提供的,不但有明細,還有這些單位的公章。

  夏冠華想推翻,他不親自回來,僅憑律師,人家根本就不給查。雖然律師手裡也有夏冠華的委託書,不過,夏冠華現在的身份,是在逃犯,委託書在法律上無效。

  所以,最後律師還要把起訴費給墊資上,回到米國再討要。

  而東方划走的那七十七個億,人家並沒有說是沒收或者罰沒什麼的,只是暫時扣押,待查清楚這筆錢是不是合法之後,再做處理。

  對方這麼說沒毛病,誰讓你是在逃犯了呢?當然要查清楚這些款是不是合理、合法了。如果查證之後,是合理的收入,當然會返回了。如果不合理、合法,或者有一部分不合理、合法,扣除後,合理的部分依然要返回去的。

  這樣的結局,讓律師也很無奈,只能等待了。

  “李董,您能不能借助您的影響力,請執法部門儘快調查剩下的這筆款項的合法性?”律師在華夏已經呆了一個多月了,實在是想不出別的更好辦法了,只好硬著頭皮,又一次來見李哲,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