袤一 作品

第709章 死緩

  算下來,李哲到米國接安娜,又在這裡呆了兩週多,也有一個月了。昨天下午的時候,瑪麗打來電話,除了商量一下工作上的事情之外,特意告訴他趕緊回來。

  一想到回華夏……江南的老婆,新區的瑪麗,李哲既興奮又有點膽怯。

  老婆還好說,就算兩個人在一起激動的時候,也能應付自如。

  但這個瑪麗,越來越難以對付了。這傢伙比安娜身體素質還要好,精力也足,關鍵的是,不管她怎麼折騰,絕對不會影響第二天的工作,這也是李哲最佩服她的地方。

  李哲是在許彪與女醫生註冊完的第三天離開南國的。至於以後,老許是不是把小姨子娶進家門,那是人家裡的事兒了,李哲當然希望老許在南國紮下根最好不過了,這對鑽石礦來說,只有好處,沒有壞處。

  還沒等李哲登機呢,崔英的電話打了進來。

  他到是沒有什麼緊急的事兒,只是問李哲,回沒回華夏呢。回到華夏後,第一時間跟他聯繫。

  “你不知道,李老弟,那個江海濤已經判了,死緩;他老婆十二年,嘿嘿,窩在心裡的這口氣呀,終於出來了。”在電話裡,崔英興奮的說道。

  “死緩?我的天,這樣說起來,這兩口子沒少得好處呀,否則不會這麼重了。”聽他這麼一說,李哲驚歎著說道。

  雖然自己不是仕途裡的人,但對這類案子,從新聞中還是有所瞭解的。之前就有一位,某地級市的第二大佬張重生,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而之所以死緩,因為他犯罪所涉及到的金額非常大,共計摺合華夏幣十點四億餘元。

  李哲現在還記得判決文書上還有這樣一段話呢:

  “……論罪應當判處死刑。鑑於張重生認罪悔罪,到案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實,其本人及家屬積極配合追繳,其積極檢舉他人重大犯罪線索,二審期間經查證屬實,構成重大立功,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同時,綜合考量全案犯罪事實和情節,決定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