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吃肉 作品

第29章 重逢

    於妙妙可是個厲害人,哭也不耽誤她背賬本兒:“十四年前,拙夫故去前,家中尚有上等田二十畝,中等田五十畝,下等田一百畝,牛十頭,屋兩所。妾還有一個兒子,一個養在家裡的媳婦,又有幾個幫傭。

    等辦完殯事,我的上等田就只剩十五畝,四阿翁家的上等田多了五畝,下等田我少了二十畝,他多了二十畝。我兒娶妻,我又少了兩頭牛,一處屋,他又多了一處屋、兩頭牛分與他的兒子……

    等我苦命的兒子走了,我的田就一畝也沒剩下了。去哪兒了呢?”

    中間又背了一些某年兒子要進塾讀書,她又給族裡捐了二十畝中等田之類的賬本。聽得鄭熹等人直皺眉頭。欺負寡婦啊……可真是太常見了,要命的是四阿翁說的也是正理,這個寡婦沒了丈夫也沒了兒子,族裡給他立個後,那是完全沒問題的!

    說破了天去,拿到京城皇宮讓皇帝裁決,他都不能說,亡夫的家產它不歸夫族而歸寡婦。更不能說,族裡給寡婦立個嗣子是壞事。這可是大大的好事,是善舉。

    至於在自己名下的田產,四阿翁道:“我是花錢買的!”

    “是呢!”於妙妙說,“大人,珍珠魚眼睛都是珠子,拿買魚眼珠子的錢買我的珍珠呢!”

    四阿翁也對鄭熹磕頭:“大人,世上斷沒有叫嫁出來的媳婦跑了的道理。”

    於妙妙“呸”了一聲:“我自有家,我花姐當然要跟著我!還有人比我跟她更親的嗎?”

    四阿翁見鄭熹沒有馬上支持於妙妙,也要爭一爭花姐,爭回來給自己孫子當媳婦,那也是好的。於妙妙教花姐,也是花了心思的,花姐識字、會算,還會管家,還省一注聘禮,多麼的划算啊!

    四阿翁就直說:“大人,這是我家的人。”他料定了,於妙妙和花姐不敢提祝三。婆媳倆回縣城已經有些時日了,鄉下消息傳得慢,才傳到朱神漢犯了事,張仙姑母子潛逃、於平免職捱打賦閒在家。

    朱家族人一聽,覺得機會來了。沒有於平這個地頭蛇撐腰,於妙妙再厲害,也鬥不過夫家全族的。他們這才敢弄出這一出來。因為從府城到縣城再到鄉下,消息傳得慢些,他們不知道朱神漢已經被開釋,祝三這個狼崽子已經不是逃犯且無後顧之憂了。

    四阿翁還在磕頭請鄭熹維護“禮教”時,就聽到一個再也不想聽到的聲音說:“是嗎?明著搶我的人,你問過我了嗎?!”

    於妙妙和花姐掛著眼淚的臉上現出驚喜,花姐道:“三郎?!!!不是,你怎麼來了,你……”

    祝三跟著陸超來到堂下,照著樣子跪下來,捧著那張契書說:“草民來接妻子回家。”

    鄭熹的臉上終於有了表情:“你?起來說話。”

    讓他進了堂內,連張仙姑也跟了進來。

    張仙姑一張嘴,比於妙妙還要利索,她見過鄭熹覺得有靠山,祝三在場,她有底氣。於妙妙在場,她自覺不能輸給“親家”,指著四阿翁張口就罵:“你個老王八,又不幹人事!自家人整治自家人才叫狠呢!逼死自己兒媳婦,又要逼別人的兒媳婦是不是?”

    祝三叫了一聲“娘”,才讓張仙姑住了口。

    鄭熹讓祝三陳述原委,祝三捧了那張契書,道:“乾孃兒子沒了,拿兒媳婦招我做女婿的,契書在這裡,寫得明明白白。”

    說是契書,也就是婚書了,因後來有於平幫忙,文書做得毫無破綻。按鄉間慣例,這是可以的。當時斧頭架在脖子上,四阿翁還當了回“證婚人”,他自己簽字畫押的。

    鄭熹沒看別的,一眼看到證婚人是朱四,險些笑出聲來。吩咐人去送帖子給府衙,要把這案子還給府衙去審。金良一親自送帖子去,來接的是黃先生。黃先生正愁著,府裡沒了知府並不是件好事,看起來是上頭沒了主官管著自由自在,其實是面前沒了擋風的牆、頭上沒了遮雨的瓦,因為欽差還在。

    本來還有個朝廷派的副職,那位仁兄更會,直接裝病了,說是“主官隕命,我實在傷心,哭壞了身體”,十分仁義,十分得體,誰不得誇他一句“真是個好下屬”呢?

    黃先生都要哭了,兩位主事的一死一躲,其他官員也有樣學樣,他們這些小吏,哪有份量應付欽差?鍾宜手狠,鄭熹心思難測,哪個都不好惹!他顫聲問金良:“這……不知老兄有何見教?”

    金良道:“你放心的審!”

    黃先生就差跪求鄭熹接這個案子了!他說:“學生實不配審案,學生是個吏,不是官呀!”急急由府衙出了坐公函,請鄭熹來審這個案子。

    鄭熹就是不接,祝三等人被兩邊踢皮球,鄭熹這裡派了金良帶著甘澤等人押到府衙,府衙又不肯收,行轅也不肯再接。

    黃先生自掏腰包捧了一袋的金子求金良向鄭熹進言,金良沒收他的錢,說:“給不給這小子都無所謂,反正過兩天上京,大人就會把他帶回去當差,不會留在本地鬧你的。”

    黃先生只能硬著頭皮把府衙那位生病的“好下屬”請了出來,教他如此這般一說。案子的下半段,才在府衙裡演完。全程都是黃先生在發問,其實全是揣摩著鄭熹的心思在斷案。

    黃先生指著祝三溫和地問四阿翁:“朱四,你知道他是誰嗎?”

    四阿翁道:“他是朱神漢的兒子!一窩子的賊人,專好裝神弄鬼的騙人!大人不可信他!”

    黃先生道:“哦?你怎麼就信了他,還為他保媒了呢?”

    話音一落,於妙妙就開始掏口袋:“大人,是他證的婚!我這兒也有婚書,這是他賤買我產業的契書,畫押是一樣的!”

    金良抱著佩刀在一邊笑得挺開心的,黃先生看他笑,也很開心,這事兒好辦,照著章程辦就行,誰來都挑不出毛病!果然沒有看錯鄭欽差,人家就是讓咱們來走個過場的,不用咱們花心思枉法,也不是把髒活推給咱們來幹,真是個大大的好人吶!

    這案子可太好審了!黃先生含笑轉身,對著堂上拱手道:“既然如此,就請大人斷吧。”

    無論是鄭熹還是黃先生抑或是堂上那位裝病的人,對四阿翁欺負寡婦是不大瞧得上的,但是如果只是夫家族人拿寡婦回去,誰都不能說四阿翁有問題。最好的打算也只有給花姐立個嗣子,但是誰都知道,這個嗣子裡的文章可就太多了。還不如讓於妙妙再舍些錢財給朱家,婆媳倆回各自的孃家。

    現在祝三出現了,大家心裡的天平本來就是有點歪的,這下歪得更明顯了。很快就判了花姐歸祝三當老婆,照契書來,祝三要給於妙妙當女婿。四阿翁無禮取鬧,強奪人-妻,連幫手一起打板子,念在四阿翁年紀很大了,他的板子就不打了,拿錢來抵,錢就給祝三“壓驚”了。

    當下把朱家的打手們揪到門外,剝了衣服按倒就打,還讓四阿翁觀刑。四阿翁怎麼也弄不明白:“怎麼不罰賊子?”哭得淚人一般:“為什麼呀?”

    甘澤踢了他一腳:“你嚎的什麼喪?張口就來誣賴好人?哪來的賊子?大人都查明瞭,有罪的都收押了,無罪的悉數開釋了!除了你們,外頭沒有賊子!”

    四阿翁張大了個嘴,呆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