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十八日 作品

第110章 籤保證書

    “先把這個簽了,錢就是你的了。”

    子不教父之過,誰讓他有個愛闖禍的兒子?凡是能用錢擺平的事,都不叫事。

    好傢伙,這兩女的八輩子沒見過錢?眼珠子都快瞪出來。

    許阿芳大字不識一個,讓王春梅看看上面都寫著啥。

    “保證書?”王春梅心中一凜,狐疑的看著老鄭。

    “沒錯,你得保證不拿此事為難蘇明成一家,一人做事一人當,是我兒子打傷你,跟他們無關。”

    “阿芳姐,你不能籤。”

    這麼好的機會,不能就這樣放過啊,剛剛她被蘇簡擺了一道,心中有氣,正好可以借許阿芳或者蘇老太之手,給她一點教訓。

    老鄭很不耐煩,“不籤可以,咱們按司法程序走,該咋辦就咋辦。”

    許阿芳一個地道的農村婦女,一聽說要打官司,頓時麻爪了。

    人家有權有勢大老闆,跟你一個目不識丁的家庭婦女打官司,還不是一贏一個準?

    “我不認字,不會寫名字。”

    呸!王春梅真不是個東西,她一定是看到自己拿到錢嫉妒,才不讓自己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