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沫冷心 作品

第兩百九十四章:蘇瑪利的臨死反撲



  生命的規則是“公平”的。

  如果說把生命的規則比喻成一個神明。

  而這個神明賦予了世間萬物存在的根本。

  使得這個世界上存在了生靈。

  每一個生靈都有著自己的生命。

  每一份生命都是獨屬於生靈。

  這是“生命之神”的“公平”。

  但生命之神也是“無情”的。

  因為每一個生靈都有且只有一份生命。

  它們的生命是具有唯一性的。

  如果這份生命消散了,那麼這個生靈也就將不復存在。

  哪怕生命的消散是遭到了外力的破壞。

  所以生命也是“無情”的。

  不以規矩,無以成方圓。

  正因為每一份生命都會消散,所以“生命之神”才會給予生命消散的“過程”。

  只有經過這個“過程”所消散的生命,才是規則之中允許的生命。

  用那些玄幻小說的話語來說,這是天地的法則,是道法的規矩。

  但那股血氣卻打破了這份規矩。

  它以強大的外力直接剝奪了生靈所擁有的那份“生命”,然後以規矩之外的手段將其融合,量變引起質變。

  硬生生的將“生命”的融合物昇華成了類似於生命權柄的偽生命法則。

  這種靠著外力的手段所形成的法則是生命權柄所不允許的。

  因此,哪怕是鍾陌才掌握生命的權柄不久,他仍舊可以輕而易舉的做到從生命的概念上抹殺蘇瑪利。

  不要小瞧這一行為。

  使一份生命消散很容易,就如將其殺死;但如果從“生命”的本質上進行抹除那就沒有那麼容易了。

  因為生命的“公平”的。

  “生命之神”給予了生靈唯一一份生命,哪怕這個生靈遭到了外力因素的干擾從而使得生命的消逝。

  但也僅僅只是生命的形體的消逝,那份“生命之神”所給予的生命會重新迴歸到生命之神的手中,然後重新給予另外一個生靈。

  這就是生命的“公平”。

  但如果,你想將生靈從生命的本質上進行抹除。

  那麼就代表著你要強行滅殺掉這份唯一的生命。

  滅殺掉之後,生命將不會在重新迴歸於“生命之神”。

  這相當於從神的手上權奪神的東西。

  是逆天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