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第 62 章

    “這是什麼東西?”一個人將幾隻幼狼提入牛皮口袋,又轉過頭來研究這個小孩。

    “被狼養大的孩子?”沙啞的聲音傳來,一位將臉兜得嚴嚴實實的女人看了她幾眼,“一起帶回去吧。”

    那小孩嗷嗚一聲,咬在刀客的手指上,他將她一下子摔下來,她的身子雖小,卻也如狼一樣靈活生猛,一下子又撲騰起來,雙眼猩紅,似乎恨不得生吞血肉,為“同類”報仇。

    刀客的目光一凜,掐住了她的頸部,提起來,“小狼崽子,老實點!”

    她依舊不依不撓,牙口甚好,咬著一切可咬的地方,像只發狂的野獸,最後被人揍了一拳,暈死過去,也與幾隻死掉的幼狼一起扎進口袋,草草帶回了營地。

    此處是一些浪人聚集之處,地處邊境,朝廷管不到這邊,也無心去管。舞刀弄棍的,越貨走私的,殺人未償命的,伴隨著刺耳的胡琴,轟鬧成一片。

    那些刀頭舔血的人一時好奇於狼孩,勉強收容了她。

    由於這孩子一醒過來便咬人,於是將她栓在了破營帳前的一木樁子上。

    別人拿著肉乾在她鼻邊引逗,但見她躍躍欲試,想要撲食時,又將肉乾飛快收起,留得那狼孩皺著鼻子,齜牙咧嘴,倒是別樣有趣,引得眾人哈哈大笑。

    她除卻撲食時兇猛一點,其餘時刻一直在警惕地瞪眼瞧著這些人,那些高大的人在拴著她的鏈子前來來往往,似乎對她並沒有什麼傷害之意。

    混在一堆浪人中,她慢慢摸清了這裡的生存之道。

    那扛著大刀,臉上幾道長疤的兇悍男子,便是這裡的“狼王”。他率領著一幫部下,操著刀槍棍棒,去搶過路小商小販的貨物,而後回來瓜分——是謂“打獵”。時而又去與另個營的浪人爭鬥打架,搶奪水源。

    原來與狼群中也沒有什麼差別——要打架,要搶贏,才能有最好的肉吃。

    在她有限而簡單的想法之中,生活就是這般模樣。

    她覺得四肢趴在地上撲咬,十分不好發力,便逐漸隨人學會了走路。又看人拿布料裹著身軀,不容易受傷,她便學著也搶了布來,給自己纏上,最終她在一群蠻子喝酒吹牛,唾沫橫飛間,學會了說當地土語,雖然十句裡頭沒一句透著文雅。

    她不再咬人,與這裡的人混得熟了,那個裹著厚布頭巾的蠻夷女人是唯一識字的,還給她取了個名兒,以漢話譯來,便是用到今天這三個字。

    那刀客覺得她學武還有點天賦,喝高了的時候就拿著把刀教教她。阮明珠習武天賦確實卓然,有一搭沒一搭地學著,進步也很神速。

    明白了此中生殺予奪的道理,她年紀小小,耳濡目染,也和那幫子浪人一般,有學有樣。

    並非天下所有的姑娘都可用嬌花作比,她大概就是一把野草,吹到哪裡都能蓬勃而生。

    幻境之外。

    林尋真看著兩人的絲繭紋絲不動,唯有其上一起一伏,才勉強說明其中尚是活人。她心中略有焦急,那隻蜘蛛還在時不時發出一聲怪笑,彷彿是在嘲諷。

    林中有些動靜,她警惕地向草木掩映處看去。卿舟雪快步走來,手中攥著晶瑩透亮的一塊玉石,“許是這個。我方才尋了一路,卡在了絲繭下方的一處石縫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