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竹lin 作品

第五百四十章 踏歌狂歡

 林婉婉坐著馬車,帶著僕人出門。 

 她本來倒是想融入大眾,感受一下大唐人民的熱情。 

 奈何一出門就被街頭摩肩擦踵的人群嚇退了——具體可以參考節假日的旅遊景點,密密麻麻全是人頭。 

 擁擠的程度,比她收到的那幅展子虔的上元夜宴圖還要誇張。 

 於是她從善如流地聽從了鴻雁的建議,改坐馬車出行了,這就是貴族女眷的派頭。 

 雖然是一步一挪大堵車,但坐在馬車裡毫不耽誤林婉婉掀開簾子觀花燈、賞夜景的。 

 而且正因為一步一挪,看到路邊攤上的小吃,還能讓僕人買進來吃,非常方便。 

 日常夜間小吃攤是不允許營業的,而且攤位也受市場管理機構“市署”及其屬官“市令”和“丞”管轄,擺攤場地固定,不得隨意走街串巷,要交各種雜稅。 

 但上元夜就不一樣啦,只要有手藝想出攤的都可以出攤。 

 但凡能擠過人潮,愛擺哪裡就哪裡,市署或縣衙門口都隨你擺,具體參考後世小縣城的路邊夜攤。 

 林婉婉坐在馬車上,朝中央燈樓的方向緩緩移動。 

 這座燈樓是縣衙攜鄮縣眾鄉紳貴族籌資建造的,高一百尺,懸於珠玉,春風拂過,鏘然成韻。 

 往年鄮縣是沒有這樣豪奢的,但這不是蕭翀來了之後就建了鹽場嘛。 

 因為先進的曬鹽之法,以及官府的背景及銷售渠道,鹽場說是日進斗金都不誇張。 

 也就是因為來自蘭陵蕭氏的蕭翀背景夠強,這個製鹽之法又是他公開的,且大唐目前的鹽場以私營為主,掌握在各大家族手裡,所以越州刺史才搶不過當今的鄮縣縣令,只能眼巴巴看著。 

 要不然鹽場現在姓誰都不好說了! 

 當然了,燈樓這種象徵當地經濟強盛、供人娛樂之物,全讓官府出資那是不可能的。 

 按縣衙的說法這都是為了當地鄉紳的臉面,鄉紳怎麼能無動於衷、不讚助一番呢! 

 現在鄮縣上流社會之中普遍認為連公雞路過縣衙門口,都得被蕭翀拔下十根毛! 

 但蕭翀也不是純粹吃獨食的人,鹽場的收入一二七分賬,七分入朝廷公賬,二分由越州及鄮縣上下有品級的官員(林婉婉也屬於有品級的官員之一)共分,還有一分屬於蘭陵蕭氏。